中新網(wǎng)6月24日電 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國防部征兵辦公室日前就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政策進行答問,高校畢業(yè)生入伍后被部隊退回須返還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
答問明確,高校畢業(yè)生因本人思想原因、身體原因、故意隱瞞病史或違法犯罪等被部隊退回的,取消其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的資格。
已獲補償或代償資金由畢業(yè)生戶籍所在地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同級征兵辦公室收回,并逐級匯總上繳至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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