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在實施中小學收費“一費制”之后,學校為小學生提供午休管理及課后托管服務的,仍可按提供服務的實際天數,向學生收取一定的費用。具體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繼續(xù)按2003年市物價局的文件執(zhí)行。不僅如此,五六年級的小學生也首次有機會被納入托管范圍。
此前曾有傳言說,小學校辦午休管理和課后托管班將取消收費,造成不少學校紛紛停止提供午休及課后托管服務,對很多學生和家長的生活造成很大影響。記者昨天從廣州市物價局獲悉,市物價局、教育局、財政局等3部門日前聯(lián)合發(fā)文明確,沒有這回事!
市物價局強調,所有午休管理及課后托管的收費應以學生自愿為原則,并按學生實際發(fā)生天數收取,不得強制收費。農村小學不得收取這兩項費用。
昔日:低年級小學生課后托管
記者了解到,從2002年秋季學年起,廣州開始在全市中小學實施“一費制”收費改革,將義務教育階段小學、初中的收費項目“書雜費”以及非義務教育階段高中的收費項目“學雜費”納入“一費制”管理范疇,具體包括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必須開支的公務費、業(yè)務費的一定比例,以及學生使用的課本、作業(yè)本和借讀費等。
而在“一費制”項目之外,各學校向學生收取的合法費用項目主要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可以統(tǒng)一管理的收費項目,另一類則是學生自愿參加的可選擇性收費。
次年,為了規(guī)范管理,市物價局還出臺了編號為“穗價〔2003〕112號”的紅頭文件。根據這份文件,各中小學可以向學生統(tǒng)一收取的代收費項目共計5項(見上表);與此同時,市物價局還明確,在堅持“公平、公正、公開以及不贏利”原則前提下,全市中小學校還可以在學生自愿選擇參與的基礎上,向學生收取7項費用(見上表)。其中,城鎮(zhèn)小學生午休管理費和課后托管費主要針對1~4年級的低年級學生進行,高年級小學生及農村小學學生不得收取。
調整:高年級小學生也可托管
市物價局、教育局和財政局等3部門表示,上述文件執(zhí)行5年多來,對規(guī)范全市的教育收費發(fā)揮了重要作用。其中,文件規(guī)定小學午休管理及課后托管收費的做法也得到了廣大學生家長的理解和支持。
但是近來有關小學午休管理和課后托管費的投訴增多,致使一些學校因收費低而取消午休管理和課后托管;而高年級小學生則由于未被納入午休管理及課后托管的范圍,很大程度上處于無管理的狀態(tài),容易造成安全隱患。
為此,他們根據學校和家長的要求,并結合全市的實際,于日前聯(lián)合發(fā)文,對小學午休管理和課后托管問題進行局部調整。調整后,小學生午休管理及課后托管費收費標準仍維持穗價〔2003〕112號規(guī)定的標準不變,小學5~6年級學生需午休管理或課后托管的,也可按照上述標準收費。
解釋:收費合法但不應拿來謀利
市物價局副局長邱億通表示,有傳言小學校辦午休管理和課后托管班將取消收費,此次市物價局和教育局、財政局等3部門聯(lián)合下發(fā)文件,就是要澄清一點,“沒有這回事!”城鎮(zhèn)小學開辦午休管理及課后托管班收取一定費用,是完全合法的。
學校應為學生負責
邱億通告訴記者,他們此次之所以繼續(xù)維持2003年文件規(guī)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是在綜合了學校、家長及社會等多方面的意見后,作出的決定!皩W校方面肯定會嫌收費標準太低,但我們也要考慮家長和學生的意見”,邱億通強調,學校為本校小學生提供午休管理或課后托管服務,“收費完全是象征性的”,學校方面不得以此來謀求贏利。
畢竟,學校應該為自己的學生負責,為他們提供一個良好的學習環(huán)境,其中當然也包括午間休息和課后托管等內容在內。但考慮到學校為學生提供午休或課后托管服務勢必要增加一些管理成本,乃至需要增加一些配套設施,因此物價部門允許其向實際享受服務的學生收取一定的費用,“但這肯定不能彌補學校方面的投入”。
他呼吁全市各小學都能理解政府出臺這份文件的意圖,“目的不在于收費”,全市城鎮(zhèn)各小學不應該以收費太低為借口,將自己的學生簡單地向大門外一推了之不管。 (記者 葉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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