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讀者 周張
現(xiàn)在的高考加分,已發(fā)展到十分荒唐的地步,名目繁多,有些毫無道理,只要蒙混過關,加分就能到手。對于以公正著稱的高考制度而言,這簡直是一種褻瀆。
據(jù)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加分體育項目公示考生名單中,加分人數(shù)最多的學校為紹興第一中學,達55人,其中46人因“三模三電”(即航海建筑模型、航空航天模型、車輛模型與無線電測向、無線電通信、電子制作)獲得加分。
浙江省高考體育加分名目層出不窮,今年浙江全省體育加分總人數(shù)為1002人,“三模三電”項目人數(shù)為625人,占總人數(shù)的62.4%。“三模三電”已成為浙江中學生體育加分的主體。
在浙江,“三模三電”的比賽相當多,即使地市舉行的比賽,只要冠名“全國”兩字,一些優(yōu)勝者就能獲得二級運動員以上稱號,這就有了高考加分的資格。而“三模三電”項目能夠加分是毫無道理的,因為它根本無法與田徑、籃球、游泳等項目的體育加分相比。
國內很多省市相繼宣布取消“三模三電”加分,是因為它們并不屬于身體素質運動類的體育項目,很容易能獲得加分資格,相比練其他項目需要常年大運動量刻苦訓練的考生來說是很不公平的。然而浙江卻仍保持著該項目的高考加分,盡管今年分值從20分降為10分。
如今,高考體育加分已經有悖初衷。2009年浙江參加航模的考生交600元報名費和1.5萬元培訓費,培訓一個月,幾乎都可以加20分。這樣的丑聞已經不是一起、兩起,只要體育加分或其他加分政策存在,總會有人鉆空子,千方百計弄虛作假。
體育加分的最大弊端,在于這個政策破壞了高考的公平競爭原則。體育賽場不準有加分的特殊運動員,為什么高考卻要給運動員加分?
高考加分不能年年被質疑,應該進行一次徹底的清理。教育涉及千家萬戶,不是教育部門的“內部事務”,高考加分項目必須要經過法律的程序,召開聽證會。
筆者認為,高考加分應與國家教育部出臺的政策全面對接,取消省內加分政策。隨著教育體制、招生改革的不斷深入,取消省內加分項目,可以改變以前加分過多過濫的狀況,排除一些人為干擾因素,在高考面前,人人平等競爭,公平競爭。
另外,應完善程序,加強監(jiān)管,以圖標本兼治。例如,對加分項目名稱冠名“全國”兩個字的比賽項目,發(fā)證單位必須是國家體育總局,方可認定加分;對各級各類體育協(xié)會舉辦的比賽項目,沒有各級政府體育局發(fā)文及發(fā)證的,一律不予作為加分依據(jù)。
再有,可規(guī)定體育加分者只允許報考普通高校體育類專業(yè)。體育加分者是憑著自身體育特長,在高考錄取時用10或20的加分,這量化了體育特長的“價值”。如果體育加分者,選擇的不是體育類專業(yè),高校錄取時應取消其加分資格。你要加分不,那好,你就得讀體育專業(yè)。
體育加分政策的“好經已被念歪”,它實行20多年來屢屢讓一些心術不正的人鉆空子,漸成為影響高考公平的社會熱點話題。如何化解體育加分過程中的種種弊端,那就得在體育加分項目、加分分值的確定上,引入聽證會;高考加分政策要收歸國家教育部,實行全國統(tǒng)一管理;把高考體育加分者的完整資料通過媒體公示,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他們是最好的監(jiān)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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