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規(guī)范,但也許算不上抄襲
【MSN沙龍·汪暉“抄襲門”事件】
聊天嘉賓:楊早(學者) 謝勇(大學教師) 美與理(學術雜志編輯)
潘采夫:在我印象里,王彬彬批判汪暉“抄襲”這件事,是第一次“抄襲者”獲得比較普遍的同情。
楊早:我今天在醫(yī)院又仔細讀了一遍王彬彬的文章。不得不說,王彬彬是在用暴力拆遷的方式開一扇窗,其效果,對于端正學風來說,恐怕是弊大于利。就事說事,扯到汪暉的名聲,有點沒勁。
謝勇:我也在意對抄襲的發(fā)現(xiàn)與判斷。問題是,王的這一做法,尤其是采用雜文筆法,會將焦點模糊,不能構成有效的討論。我是主張證據與動機分開討論的。以證據而言,王文有一半以上不能說服我,感覺是他發(fā)現(xiàn)的干貨不夠,要注水撐成一大篇檄文。動機則不必深究,就文章說文章,字里行間確含惡意,這不好。
美與理:如果汪暉這樣有大名氣的人都不追求學術規(guī)范,怎么要求年輕的無名之輩?所以第一,不規(guī)范成立。第二,我認為抄襲成立。老老實實抄,就不說了。偷意,英語有個詞叫paraphrase,就是把別人的意思用自己的話重說一遍。
楊早:我認為此事有幾層:一、汪是不是剽襲;二、王的文風與動機;三、八十年代的遺產與債務;四、學界的反應說明了什么,有沒有挾帶私恩與私怨之處?
潘采夫:當時汪暉是個博士生,他當年的這樣做學問,在當時可能是比較通行的,那么這種做法在當下是不是已經被公認為抄襲了呢?
楊早:現(xiàn)在這么干,肯定叫抄襲。汪暉的問題,可以如美與理所說,為什么再版不做訂正?
美與理:一方面,汪在今天來看是不規(guī)范的,有據人家成果為己有的事實。思想產權是人家的,就應該承認。總不能把《靜夜思》改成白話文就聲稱你是李白了吧。
美與理:公開表態(tài)支持汪的有些是與他私人關系不怎樣的?晌仪∏∮X得這就是高校人文知識分子圈最可悲的地方,多數(shù)人寧愿私下里鄙視,而不愿意公開得罪,因為人家是名學者名教授,大家都在北京,低頭不見抬頭見。你不覺得奇怪么?為什么是南京的王來揭北京的汪?難道事件所涉及的資料,北京的學者全都沒讀過?
謝勇:我的總的觀點是,一、認為汪暉不到抄襲的地步,頂多是不太合乎規(guī)范。二、吊詭的是,90年代之后所謂人文學科的學術規(guī)范與汪暉自己的倡導是不是也有關系呢?汪暉是80年代學術研究范式向90年代轉型中并一直綿延到今天的學術研究范式的中心人物,這種規(guī)范化,我個人是持批判態(tài)度的,實際上汪暉也有責任,也在推動。三:這種規(guī)范化背后是有權力的意圖的,通過某種技術化傾向消解知識分子階層的思想敏銳和立足實地的沖動。作為90年代讀大學的這一批,我自認為深受其害。四、學界的反應說明了什么,有沒有挾帶私恩與私怨之處?在我看來是公怨與私怨,公恩與私恩混雜。
楊早:我的看法是,一、這是80年代的通行做法,汪暉可以算當時的佼佼者,因為去除抄襲成分,還有獨立的思考與論點,所以此書才能流傳至今。但是這不能改變這種做法有問題的本質。王文所提到的涉及李澤厚的地方,即有“參見”的地方,不能說抄襲,可以說注釋不規(guī)范。二、王彬彬的批評方法不好,會模糊焦點。美與理比較肯定王彬彬文章的價值,但我認為不用雜文筆法,而是通過汪暉,甚至再多幾個大佬的案例,來討論八十年代至今的學風、文風轉型,會更有意義,雖然沒那么駭人聽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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