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章故居房主叫板拆遷令
起訴要求法院撤銷東城區(qū)房屋管理局拆遷許可證;被告稱程序合法
今年8月,東城區(qū)東堂子胡同55號院產權人之一的史樹華及其子王春,以55號院原為李鴻章故居、拆遷侵犯其合法權益為由,將東城區(qū)房屋管理局起訴至法院,要求法院撤銷東城區(qū)房屋管理局核發(fā)的拆遷許可證。
昨日,東城區(qū)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原告方稱,東城區(qū)東堂子胡同55號原為李鴻章故居,并未被列為文物保護單位或文物保護院落。原告在該院居住多年,并于1987年11月取得該處的房產所有證,是房屋合法的所有權人。2004年9月29日,被告東城區(qū)房屋管理局向北京一開發(fā)有限公司頒發(fā)了東拆許字(2004)第188號房屋拆遷許可證,該許可證許可的拆遷范圍包含東堂子胡同55號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合法房屋。原告認為,拆遷許可證的頒發(fā)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訴請法院將其撤銷。
被告方表示,開發(fā)公司提供的相關材料,經(jīng)被告審核,認為申請人材料齊全,符合發(fā)放拆遷許可證的規(guī)定,整個過程、事實認定清楚,程序合法。
另據(jù)了解,東堂子胡同55號院共有20多間房屋,其產權人分別為我國著名學者史樹青、及其妹妹史樹華和史家另一親戚,三人所有,為史家私產。
昨日,法院未就此案作判決。
- 說法
四合院古建不允許拆除
中國文物學會名譽會長、中國歷史文化名城專家委員會委員謝辰生表示,東堂子胡同55號是李鴻章故居,而且保存得很好,目前不是文保單位和文保院落,但依據(jù)《北京城市總體規(guī)劃》及《北京歷史文化名稱保護條例》,四合院古建不允許拆除。謝辰生曾就東堂子胡同55號院的拆遷一事與有關部門協(xié)調,得到的答復“不會拆除”。
- 背景
故居未定為文保單位
現(xiàn)年38歲的王春,自出生起就在東堂子胡同55號居住。
據(jù)他介紹,東堂子胡同55號是史家私產,3名產權人分別擁有整個院落共計20多間房屋的產權。原產權人之一的著名學者、史學家、文物鑒定家史樹青是他的舅舅。
“舅舅在世的時候,一直居住在這個院子,對院子感情很深,還在自己命名的書房竹影書屋中完成了很多著作,盡管曾表示這座古建應該保留,但作為文物鑒定專家,他始終不愿將院子確認為文保單位,他不想別人以為他在‘謀私’。”王春說。
目前,王春及妻子、家人仍舊在55號院內居住,并將史樹青老人的臥室、書房及書房內的書籍原樣保留。看到政府的拆遷許可證,王春及家人仍希望經(jīng)過努力,把院落保護下來。
今年8月,他們已向東城區(qū)文委提交了確認55號院為文保單位的申請,目前尚在審批中。
昨日,東城區(qū)文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不便就55號院發(fā)表意見。
- 回訪
史樹青(1922-2007)
故居周邊正在施工
東堂子胡同是一條擁有800多年歷史的老胡同,是北京城中歷史最悠久的胡同之一,也曾經(jīng)是保存最完好的胡同之一。
東堂子胡同55號院為三進院落,灰墻灰瓦。門口設有門房,二進院內有正房3間、東西廂房各1間,三進院落有正房3間及耳房各1間,均保存良好,史樹青老人的書房竹影書屋就坐落在三進院落中,因門前曾有小片竹林而得名。
王春指著老宅的木頭柱子、椽子、檁告訴記者,盡管歷經(jīng)百余年,但房屋始終保持著最初的構造。
據(jù)王春說,史老先生曾提及,如今的55號院是李鴻章故居的花園部門,而另外的部門已于幾年前被拆除,“李鴻章當年在總理衙門任職時,就居住在此及周邊的院落中,但到底居住在哪一間,已經(jīng)說不清了!
談話間,一陣“嘩啦啦”的響聲后,老宅的玻璃窗有些震動,王春指著院子外新建的仿古酒店和自家掉落的碎瓦片說,“院外還在整修,酒店建設的時候,吊車的吊臂常常從院子的頭頂經(jīng)過!
(記者安穎)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