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作家財富排行榜榜首、國內偶像派暢銷書作家郭敬明。 中新社發(fā) 孫新明 攝
郭敬明的“名牌雜貨店”
最近郭敬明被網友的無數(shù)板磚砸得“鼻青臉腫”。事情起因于郭敬明在今年7月在他主編的雜志《最小說》上,大“曬”自己的名牌小物件:愛馬仕的筆記本、LV的手提包、Prada的小熊鑰匙扣等。他還一一做了批注:“我也不知道為什么我一個幾乎不用筆寫字的人,要買一個四位數(shù)的愛馬仕的筆記本……四爺我的錢包大概有十幾個,這個是我放在書架上沒有用的……”(轉引自《看天下》)
因此,有評論者說:郭敬明在開著一家“名牌雜貨店”。有網友調侃他:“長得基本很凹,寫的基本靠抄,洗臉一定用藥,一生只愛錢包!
這個“四爺”還有一系列炫富行為,諸如在電視上說自己洗臉有十個步驟,精華液要抹八九層……等等。郭敬明在靠碼字吃飯的人中,算是有錢人了。在2008年的作家富豪榜中他排在首位。但我感到奇怪的是,“四爺”有錢他自己盡管花,盡管去享受就是了。只要他花的是自己掙來的錢,買的不是盜賊的贓物,想怎么“騷”就怎么“騷”,別人當然沒有必要非議什么,但他為何要把這種個人的消費行為公開到媒體上“廣而告之”?唯恐別人不知道他有錢?歷史上有石崇斗富的掌故,但歷來為人所不齒。此種沒有品位的事情,發(fā)生在號稱“作家”的人身上,實在有損作家的形象。其實他那點錢,在文人圈子里可以“斗”一“斗”,但跟那些成功的企業(yè)家比,簡直就是汗毛一根了。真正有錢的人大多不會在公眾場合炫耀自己多么有錢,李嘉誠會炫耀嗎?劉永好會炫耀嗎?只有那些窮怕了一旦暴富的人才會唯恐別人不知道他有錢。
一位對郭敬明知情的朋友透露,郭某人很有商業(yè)頭腦,他甚至用了“商業(yè)天才”這樣的話來形容他。聽了他的話,瞬間我對郭某人“炫富”的行為有了新的認識。如果換一個角度,從商人的角度而非作家角度,看郭的“炫富門”,就會發(fā)現(xiàn),其實“四爺”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他是用此種方式做廣告:只要看我編的《最小說》,像我這樣寫作,就能像我這樣富有,就有財力消費各種奢侈時尚的消費品。他在制造一種“迷幻藥”,讓大家吃了他的“迷幻藥”后都心甘情愿地掏腰包消費他制造的各種精神“產品”。
作為一個“作家”的郭敬明,自從他的抄襲事件被揭發(fā)并態(tài)度惡劣地表示“不道歉”,他就在我的心目中不存在了。一個連基本的文人操守都沒有的人,即使他寫出的是可與莎士比亞媲美的偉大作品,我也不會有什么閱讀興趣。但作為一個“商人”的郭敬明,我要向他行注目禮,因為他在商業(yè)經營上表現(xiàn)出的才能令我欽佩。
但可怕的是他經營的是特殊的“精神產品”,我擔心他為了“誤導”讀者,不斷給讀者提供“精神鴉片”。連他自己也說:“這一代人都是看我的書長大的,我自己想起來都覺得太可怕了。”他這句話的前半句“牛皮”吹大了,但后半句我有同感。
作者:陳歆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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