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搜狐網(wǎng)排名“網(wǎng)評第一”的新聞,是復旦大學教授錢文忠為千古暴君商紂王翻案。報道說,錢教授在央視《百家講壇》節(jié)目中解讀《三字經(jīng)》時講到殷商文化,順便提及了商紂王,“一提商紂王,老百姓第一反應就是荒淫、暴戾,但實際上商紂王是一位文武雙全、功勛卓著的帝王”。錢教授因此認為,商紂王被冠以“暴君”稱號兩千多年,是歷史上最悠久的“冤案”。
不少媒體都把標題打為錢“稱其(紂)是個好皇帝”,大謬。作為季羨林弟子的錢教授,不會幼稚到“宋槧元史”,把秦始皇時才出現(xiàn)的“皇帝”稱號提前使用1000多年,肯定是編輯或記者摻雜的私貨。不過,差不多4000年了,到錢教授這里才發(fā)現(xiàn)“冤案”,其邏輯前提難免令人存疑。說到底,其所依據(jù)的不外是歷史記載中的片言只字。這種情形很像各地爭奪歷史文化名人,都來自史書,但都截取對自己有利的那一部分,別的一概視而不見,不論那部分是否可信的成分更大。《百家講壇》接連出現(xiàn)這樣的一鳴驚人者,大抵都是這個套路。王立群說司馬相如是流氓,追求卓文君實為“劫財騙色”;紀連海說大禹三過家門而不入,是因為他喜新厭舊、搞婚外情。如果單純指責那純粹是胡說八道,他們是不服的,他們都能找到自己的“根據(jù)”。問題在于,那些所謂“根據(jù)”,就是片言只語,“只見樹木,不見森林”。
稍不小心,歷史就是一團廓不清的迷霧。不要說大禹、商紂那個時代,也不要說司馬相如那個時代,就是當代也是一樣,單憑片言只字,或者文章,或者著作,也很難說我們就能了解到所謂真相。比方說,同樣是回憶原外交部部長喬冠華的后半生,在妻子章含之的筆下(參見《跨過厚厚的大紅門》),和在原外交部副部長章文晉妻子、亦是喬的同事張穎的筆下(參見《外交風云親歷記》),就大不相同,讀者需要通過比對閱讀給出自己的判斷。章詒和女士新近發(fā)表的兩篇文章,令黃苗子、馮亦代這兩座文化昆侖頃刻間黯然失色。然而須知,馮亦代先生固然在章家充當過“臥底”,證據(jù)卻是他自己的《悔余日錄》提供的。正如整理出版該書的李輝所言,一個老人能把自己的這段歷史,用如此公開的形式告知于后人,該是怎樣大的勇氣?那么,單單盯住了“臥底”本身來做文章,漠視人家“悔余”的前提,得出的結(jié)論就很難說是公允的結(jié)論。但這并不公允的結(jié)論,足以在一定程度上混淆視聽,把后世恰巧只是讀到了“揭密”文章的人引入歧途。
《百家講壇》上的人們動輒發(fā)表高見或發(fā)明,以為自己才揭示了歷史的真相,以他們的才學地位,恐怕不是嘩眾取寵可以概括得了的。今天有人為商紂“翻案”,明天該到秦檜了吧?雖然我們都知道秦檜是奸臣,但宋高宗當初對秦氏不是有過“樸忠過人”的評價嗎?樸忠過人,該是何等優(yōu)良的品格!杳不知哪一天,會給什么“語不驚人死不休”的學者翻出來當成所謂“根據(jù)”,去為秦檜鳴冤!
作者:潮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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