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8月3日中新網(wǎng)報道,低俗化已被視為文化體制改革新課題,“啟動民族優(yōu)秀文化”的努力已在行動,北京將舉行2010國家藝術(shù)院團優(yōu)秀劇目展演,這是近十年來規(guī)模最大、歷時最長的一次集中展示,以發(fā)揮國家藝術(shù)院團的“導向性、代表性和示范性作用”。
今年以來,有關(guān)低俗的話題一直綿延不散,從春晚植入廣告開始,到鳳姐、《非誠勿擾》、宜春“一座叫春的城市”廣告語,再到小沈陽被評為中國最低俗的人,印象中,沒有哪一年有這么多的“低俗”新聞。
自國門打開以來,我們一直被低俗問題所困擾,低俗之所以成為糾結(jié),因為彈性較大,沒有一個恒定標準,當年的喇叭褲、交誼舞,流行音樂都被指為低俗。時代在變,低俗的標準在變,但總有一些東西被指低俗,引起爭議。
按百度詞條的解釋,低俗主要是指低級趣味、庸俗,使人萎靡、頹廢的內(nèi)容。國家七部委整治網(wǎng)上低俗內(nèi)容共涉及13個方面,與性有關(guān)的達12條,廣電總局整治相親節(jié)目,除了嚴禁炒作拜金外,就明確規(guī)定“不得討論低俗涉性內(nèi)容”。
相對坐懷不亂的高雅情趣,對低俗的定義,個人并不反對。不過,食色性也,低俗這玩意自古就有,差不多是人的本能。在我看來,低俗或是人們自我減壓的一種方式,也就圖個樂兒,扯不上沉重的價值觀、道德感。
有需求就有迎合,低俗作為某些群體的個人愛好或趣味,很難被消滅。低俗可以有,反低俗也可以有,二者并不矛盾。低俗與吸煙一樣,政府不可能徹底查禁,禁得了臺面上的禁不了地下的。所能做的就是跟禁煙一樣,在公共空間內(nèi)以法律或行政手段予以限制,這是保護另一部分人權(quán)利的公益行動。因此,低俗跟吸煙一樣,不必將之污名化,但不能影響他人。電視臺、劇院等媒介,顯然不適合在公共空間宣揚低俗。
但反低俗估計跟禁煙差不多,要形成社會共識,形成公民的自覺行為,才能收到一定效果,這將是個長期過程,有賴于民眾需求層次的提升,也會有利益方的阻力。而且,我們可以降低香煙焦油的含量,目前看來尚難完全禁掉香煙。理性認識這點,便于我們對低俗以及反低俗有一個清醒的態(tài)度,不致因迷茫而盲動,或在運動式“執(zhí)法”后因效果不彰而失望。
余人月(湖北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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