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現收費公路,在中國當屬一種進步。沒有收費公路,就不會有時下如此便捷的交通。但像公路這樣的基礎設施,不能像個人蓋旅館,只要還能開張,就能把錢一直賺下去。凡以投資為由的公路收費,當以收回投資為度,至于經常性的公路維護,應以經常性的車輛收費來維持。但國家審計署的審計表明,部分公路的通行費收入高出投資幾倍乃至10倍以上(6月28日《中國青年報》),那就是一種不合理的收費,無論收費的主體是誰。
據悉,16省(市)在100條(段)公路上違規(guī)設置了158個收費站,截至2005年底違規(guī)收取通行費149億元;7省(市)提高收費標準,多征收通行費82億多元;12省(市)的35條經營性公路,由于批準收費期限過長,獲取的通行費收入高出投資成本數倍乃至10倍以上。其實,這早就不是什么秘密。只是有了審計署的結論,更加無可爭議而已。剩下的問題就是:如此收費,有何危害?高額收費,落誰囊中?廢止這樣的收費,有何替代辦法?
光違規(guī)的收費站就有158個,加上更多不違規(guī)的,會給公路暢通造成多大影響,這是最顯而易見的一大危害;高額收費,增加運營成本,這就逼人超載,否則,無利可圖,車禍隱患由此驟增,當屬危害之二;雖有綠色通行證,卻未必就能惠及所有農產品的運銷者,直接或間接地加劇農民的增收困難,這是危害之三;違規(guī)設點,形近于攔路搶劫,高額收費,無疑是硬性掠奪,對政府來說,肯定是損害形象,危及公信力,這是危害之四。此外,還難免導致資金的違規(guī)使用,甚至于誘發(fā)錢權交易。據李金華介紹,這次審計調查就發(fā)現了13起涉嫌違法犯罪的案件線索,已移送有關部門查處。
兩百多億元的違規(guī)金額,落入了誰的腰包?高出投資數倍乃至10倍以上的取利,最后成了誰的紅利?這可能是公眾更為關心的,但似乎未在國家審計署的審計范圍之內。雖然有一部分會反映在涉嫌違法犯罪的線索里,但畢竟未能將獲利分配的內幕全部揭開。謎團重重,難免讓人想象多多。在筆者所在的城市,包括筆者在內的公眾,對高速公路數以千元的零星投資,十幾年未有分文回報。但筆者所在城市的高速公路收費,十幾年里一天也沒有停過。無論是不是違規(guī)的收費,究竟落入誰的囊中,總該給股東一個交代!
至于征收燃油稅,撤掉絕大部分以國家為主體的公路收費,是呼吁多年的聲音,而且在海南已實施多年,足見可行。然而,卻久不聞雷聲,更不見雨滴,倒是收費的點越設越多,收費的標準越調越高,最后,超出投資的收費倍數也越來越大。
收費公路是市場化的產物,但真正發(fā)達的市場經濟國家,似乎都沒有那么多的收費公路。人家是收費的公路沒幾條,我們是不收費的公路沒幾條。什么都講接軌,這個公路不收費的軌,是不是也該接接了。叫停公路收費,適其時也!(慕毅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