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9日電 據北京商報報道,今后,外資銀行代表處將退出中國歷史舞臺,外資銀行在華設立網點將以外資銀行在華分行、外商獨資銀行和中外合資銀行3種方式存在。28日,《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正式公布,在12月11日中國銀行業(yè)面向外資全面開放以后,該細則將成為外資銀行在華設點并展開業(yè)務的法律依據。
在銀監(jiān)會關于《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公告中明確指出,今后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不得設立代表處,《條例》施行前設立的外商獨資銀行代表處、中外合資銀行代表處的監(jiān)督管理參照《條例》、《細則》執(zhí)行。
另外,外資銀行將其在中國境內分行改制為外商獨資銀行的,該外資銀行在中國境內已經設立的代表處可以保留不變,已經設立的總代表處應當在改制后的外商獨資銀行開業(yè)時完成關閉手續(xù)。其他外資銀行總代表處應當在2007年6月1日前關閉,其職能轉入該外資銀行在中國境內被指定為管理行的外資銀行分行。
也就是說,今后新設銀行網點將不再有“代表處”一說,目前正在轉制過程中的外資銀行所設立的代表處將在改制完成后退出歷史舞臺,而不打算進行轉制的銀行代表處將在明年中全部隱退。
據悉,截至9月末,國內共有來自22個國家的70多家外國銀行在華設立分支機構,共設立分行和支行252家,法人機構14家,代表處242家,外資銀行總資產占全國銀行業(yè)總資產的比例為2%。同時,有25家銀行引入18家境外戰(zhàn)略投資者,入股金額達到181億美元。(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