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險:是以重大疾病為給付條件的保險,在約定的保險期間內,如果被保險人確診患有條款約定的重大疾病,則保險公司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
今年1月1日,保監(jiān)會要求返還型健康險全面退出市場;日前,《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guī)范》正式公布。重疾險不斷升級換代,老保戶和準保戶們要不要投保、退保的困擾也隨之而生。其實,對老保戶而言,退保很可能得不償失,而對新保戶來說,由于重疾險的疾病定義、理賠標準逐步走向“大一統(tǒng)”,因此要格外關注一些“額外責任”。
保障保費齊升 退保要慎重
重疾險不斷變革,對保戶最直接的影響一是保障步步升級,二是保費“上臺階”。
在年初返還型健康險全面退市后,以前作為主險的返還型重疾險變成了組合型的重疾險計劃。保險公司按規(guī)將原來有返還功能的重疾險調整為沒有返還功能的附加險,但在組合中,分紅性質的主險填補了重疾險不返還的功能,同樣可以達到“有病理賠、無病還本”的作用,并且,不少保險利益得到優(yōu)化,當然,保費也隨之提高。
以友邦保險為例,“守御神重大疾病保險”換代為“守衛(wèi)神重大疾病保險計劃”,保障也有所變化。首先,60歲后,身故或重大疾病所能獲得的賠付均為基本保險金額的120%,而老產品只按基本保險金額賠付。其次,滿期保險金的給付年齡也提前到了80歲。
不過,與之相對應,新產品的保費比老產品提高了近一成,以30歲男性投保10萬元保額為例,20年繳費,年繳保費由3620元升至3980元。
同樣,在《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guī)范》實施后,對重病險產品的價格也是看漲的居多。
因此,對老保戶來說,是否應該退保再轉投新保單,以保證自己享有更好的保障呢?其實,并非所有老保戶都有必要轉投新保單,不妨等等看所投保的公司是否會有針對老保單的升級舉措。
并且,即使是不能免費升級的老保單,退保也很可能得不償失。首先,必然要面對退保的損失,如一保戶已繳納了兩年共計近6000元的重疾險保費,如退保約只能拿回2000多元;其次,因為再投保時年齡增大,費率也將增加,等于又間接損失了一筆保費。此外,還可能面臨因身體狀況變差,保險公司不予承保的風險。
標準一致 “附加值”更重要
新規(guī)范出臺后,保險公司比拼病種、理賠標準的意義已經不大。有跡象顯示,目前保險公司已開始主打“額外責任”牌。
以重疾險新規(guī)頒布后,首家更新重疾險條款定義的信誠人壽為例,其新產品率先將重大疾病保險金的給付向前端延伸:當保戶所患的一些重大疾病還沒有達到條款約定的嚴重程度時,可先賠付相當于基本保額15%的及時援助金。
那么,面對“變臉”后的重疾險,哪些“附加值”能讓錢花得更“值”?一是要優(yōu)選與上述及時援助金類似、可擴大重大疾病給付范圍的產品。如包含“生命關愛保險金”的產品,也就是當保戶患有終末期疾病,存活期在一定期限以內時,可以按照保額給付保險金,這樣就等于將有限的大病保障范圍進一步擴大。二是要優(yōu)選疾病與身故觀察期較短的產品。目前,保險公司所規(guī)定的疾病與身故觀察期通常有一年、180天和90天三種,個別公司沒有觀察期。(吳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