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9日電 審計署網站今日刊登三峽水利樞紐工程審計結果的報告。報告稱,初步設計報告確定的2009年工程基本完工和全面運營的目標能夠實現。
審計結果表明,三峽總公司和各主要參建單位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和部署,克服工程建設周期長、任務重、技術復雜等帶來的各種困難,逐步建立健全各項內控制度,加強工程建設管理,不斷探索創(chuàng)新,保證了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工程質量總體優(yōu)良,工程建設總體進度有所提前,投資控制和建設資金管理使用情況較好,施工區(qū)環(huán)境保護措施基本落實,初步發(fā)揮的防洪、發(fā)電、航運等綜合效益好于預期,初步設計報告確定的2009年工程基本完工和全面運營的目標能夠實現。
三峽工程是治理和開發(fā)長江的關鍵性骨干工程,建成后水庫正常蓄水位175米,總庫容393億立方米,具有防洪、發(fā)電、航運等巨大的綜合效益。工程分為大壩、電站、通航建筑物等幾個主要部分。大壩全長2309米,壩頂高程185米。電站設有左、右兩組共26臺單機額定容量為70萬千瓦的大型水輪發(fā)電機組。通航建筑物包括雙線五級船閘和垂直升船機,分別可通過萬噸級船隊和3000噸級客貨輪。2003年和2005年,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務院三峽建委)又先后批準建設電源電站和右岸地下電站,三峽工程總裝機容量達到2250萬千瓦,年發(fā)電量約880億千瓦時,主要供應華中和華東地區(q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