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前日發(fā)布通告強調全省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yè)不得借“甲型H1N1流感”疫情,散布漲價謠言和借機哄抬物價,昨天,省物價局在其官方網站上進一步公布了包括達菲和板藍根等在內的144種主要抗病毒藥品的最高零售價格,再次重申政府定價目錄中所有抗“甲型H1N1流感”病毒藥品都必須嚴格執(zhí)行政府最高限價,各經營單位不得超過最高零售價格銷售。
記者了解到,省物價局昨天再次公布價格的主要抗病毒藥品包括流感病毒神經氨酸酶抑制劑類、金剛烷類、廣譜抗病毒藥、抗病毒中成藥等4大種類,共計144種抗病毒藥品。其中,流感病毒神經氨酸酶抑制劑類抗病毒藥5種,金剛烷類抗病毒藥14種、廣譜抗病毒藥83種、抗病毒中成藥42種。除葛蘭素威康公司生產、目前只在香港銷售的扎那米韋樂感清噴霧劑,以及金剛乙胺等2種藥品按規(guī)定屬企業(yè)自主定價產品,實行市場調節(jié)外,另外142種藥品均須執(zhí)行省物價局制定的最高限價。在所有144種抗病毒藥品中,除有2款瑞士巴賽爾豪夫邁羅氏有限公司制造、上海羅氏制藥有限公司分裝的達菲膠囊,廣州香雪制藥企業(yè)生產的3款抗病毒口服液,以及白云山和黃中藥有限公司生產的4款板藍根顆粒按規(guī)定指定執(zhí)行單獨的最高零售價格,并在附表備注中注明外,剩余的133種同類型同劑量藥品,均不區(qū)分其生產廠家,執(zhí)行統(tǒng)一的最高零售價。
具體的藥品價格政策和價格可在廣東價格信息網首頁價費公示欄目中進行查詢。(記者葉平生 通訊員岳佳綜)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