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1日,是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大家庭7周年紀念日。從一個新成員到逐漸成為一個重要角色,中國以坦誠、務實、守信的態(tài)度,兌現(xiàn)了當年做出的承諾,交出了一張滿意的“答卷”。
商務部副部長易小準說,世貿組織所倡導的理念,在中國已經廣為人知,“像透明度、非歧視等等WTO的原則,已經成為中國立法的原則依據,我們開始以全球的視野、創(chuàng)新的眼光與世界交流,競爭意識、發(fā)展意識、法制、知識產權的觀念正在深入人心。我們認真遵守世貿組織的規(guī)則,實實在在履行各項義務和承諾!
降稅承諾基本履行完畢
去年12月美國貿易代表辦向美國國會提交的《2008年中國履行世貿組織承諾報告》上顯示,中國加入WTO7年來,積極履行減少關稅和非關稅措施方面的承諾,美國向中國的出口7年里增長了2.4倍。
加入WTO后,中國在2002年至2005年3年時間內進行了4次較大幅度的降稅,關稅總水平以每年1個百分點的速度從15.3%降至9.9%,降幅高達35%。這一期間,中國大部分產品的降稅承諾已履行完畢。世貿組織秘書處發(fā)展司司長普賴亞德士先生說:“作為以出口作為主要經濟拉動力的國家,中國在農業(yè)和非農產業(yè)方面的減稅工作取得了很大進展。農業(yè)領域的平均關稅降低到9.8%,非農領域則降低到8%左右。這些減稅措施給相關領域的貿易額帶來了很大增長!
去年12月,財政部宣布從2009年1月1日起再度對進出口關稅稅則進行調整,主要涉及最惠國稅率、年度暫定稅率、特惠稅率及稅則稅目等方面。財政部表示,經過此次調整,中國2009年農產品平均稅率為9.8%,工業(yè)品平均稅率為8.9%。我國已經基本履行完畢加入世貿組織的降稅承諾。
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員梅新育說,這體現(xiàn)了一個大國積極兌現(xiàn)諾言的信用。
服務市場全面開放
加入WTO以來,中國按承諾開放了包括金融、電信、建筑、分銷、法律、旅游、交通等在內的眾多服務領域。服務業(yè)市場實現(xiàn)了全面開放。
中國在2001年開始全面放開外匯業(yè)務,2003年將外資銀行人民幣業(yè)務的客戶對象擴至中資企業(yè),2006年,中國銀行業(yè)全面對外開放,外資銀行在中國境內從事人民幣業(yè)務的地域和客戶限制全部取消。到2007年底匯豐、渣打、花旗等21家外國銀行在華分行改制成為法人銀行。目前,外資銀行可以在全國范圍內向其客戶提供人民幣服務。
相比電信業(yè),保險業(yè)在2005年底就率先實現(xiàn)全面開放。加入WTO后,保險業(yè)的法定分保比例逐年降低,2005年底取消了法定分保,外資保險公司可在任何城市申請設立機構,經營保險業(yè)務。截至2008年1月,已有15個國家和地區(qū)的43家外資保險公司在華設立了134個營業(yè)機構。普華永道發(fā)布了一份《外資保險公司在中國》的研究報告顯示,到2010年將會有更多的外資公司進入中國市場,外資保險公司將達55家至60家。
隨著開放的深入,從2004年開始,中國開始允許外資涉足基礎電信業(yè)務,外商可以與中國公司以設立合資公司的形式進入中國市場,2005年,西班牙電信收購中國網通3%的股份,2006年SK電訊入股中國聯(lián)通。目前,已允許外資企業(yè)通過設立合資公司在中國經營基礎電信業(yè)務。
零售業(yè)的開放步伐更是大踏步前進。全球大型跨國零售巨頭如沃爾瑪、家樂福等均已進入中國,并得到快速發(fā)展,目前在中國均擁有超過100家店。此外,境外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及中外合資合作的醫(yī)療、教育和旅游服務項目也越來越多地出現(xiàn)在中國市場。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與市場開放同步,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也在不斷完善。在中國加入WTO之前,我國對原《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進行大幅度的修改,擴大了受保護權利的范圍,明晰了各方權利義務,加大了對侵權行為的查處力度。
“目前,中國法院已根據知識產權法律制定了40多項司法解釋,內容涉及專利、商標、計算機網絡著作權、財產保全等許多方面,設置了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機制體系。在基本奠定了專利權、商標權和著作權等保護的司法機制后,最高法院現(xiàn)已轉入到與市場更加貼近的領域——反不正當競爭法律適用領域!弊罡呷嗣穹ㄔ好袢ネラL蔣志培說,去年12月,中國最高立法機關表決通過,決定再次修改《專利法》,明確進一步加大對侵犯專利權行為的處罰措施,并提高專利授權的“門檻”,向“假冒專利”與“垃圾專利”“說”不。
執(zhí)法更透明法律更完善
加入WTO7年來,我國政府的透明度越來越高,原外經貿部首席談判代表、現(xiàn)任博鰲亞洲論壇秘書長龍永圖說,加入WTO后,我國加強了法律法規(guī)方面的透明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證全國貿易政策的統(tǒng)一實施。
加入WTO前后,我國大幅修訂了包括外資法、外貿法在內的多個法律法規(guī),制定、修訂、廢止了2000余件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部門規(guī)章,清理了19萬多件地方性法規(guī)、地方政府規(guī)章和其他政策措施。新制定的《行政許可法》,對政府行為的透明度提出了更加嚴格、具體的要求。凡執(zhí)行的必須是公開的,極大地提高了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的透明度。(楊 剛 戴岳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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