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家版權局下調了對廣州K廳版權的收費標準,不過至今全市真正意義上的K廳,還沒一家開始繳費。
收費下調2元
廣州文化娛樂業(yè)協(xié)會會長黃世球昨日告訴記者:“廣州‘拖延’了2年的KTV版權費,有望年底‘破冰’開繳。”據(jù)他透露,近期一個名為“北京天合”的文化有限公司,正籌備在廣州設立分公司,它是中國音像著作權集團管理協(xié)會(下稱音集協(xié))正式委托的版權費收取單位。黃世球說:“北京天合廣州分公司成立后,將逐步啟動在廣州的收費工作。我們協(xié)會也承認這個公司,除了它,任何一個機構向我們收版權費,都是違法的。”
昨日音集協(xié)公共事務部部長牛雁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從8月份起,國家版權局對廣州K廳的收費標準已由12元/房/天,下調為10元/房/天。
繳費模式可選
K廳版權收費標準是否下調了?黃世球向記者證實了這一說法,不過他同時強調,降低2元對廣州K廳的“誘惑力”并不大,國家版權局的這一收費標準,其實仍存在商議下調的空間。所以直至今日,還沒一家真正意義上的KTV繳費。
據(jù)黃世球介紹,由文化部指定的“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tǒng)”,年底前可在廣州各大KTV免費安裝完畢,該系統(tǒng)有著“精確計次”的收費標準:基價4元,超過25首歌后,每點一首歌收0.12元版權使用費!啊到y(tǒng)’安裝后,我們看哪樣收費更合理,就按哪個標準去繳費。如果國家版權局的收費,仍可下調到KTV商家能接受的價格,我們就用‘包房’繳費;如果不行,我們就按‘系統(tǒng)’的文化計次繳費”。
相關表態(tài)
有合理標準 即補交欠費
音集協(xié)負責人告訴記者,現(xiàn)在音集協(xié)和文化部就收費模式磋商,已達成一致。K廳可以采用國家版權局按照“每天每包房”的標準交費,也可以選擇使用“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tǒng)”。不過,按照國家版權局公告規(guī)定,K廳版權收費是從2007年1月1日開始,所以現(xiàn)在沒有安裝“系統(tǒng)”的K廳,必須執(zhí)行按包房收費的標準。
對此,黃世球稱:現(xiàn)在廣州的K廳是不會按照10元/房/天的標準先繳費的,“我們絕不是拒交版權費。等到年底在收費標準上有一個合理價出來后,我們會把‘拖欠’了2年的版權費,全部補交上去的! (記者 陳琦鈿 實習生 曾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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