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環(huán)球金融巨擘———匯豐控股表示,預計外資公司最快于未來兩年可以在上海上市,而匯控將爭取成為首批掛牌的外資企業(yè)。4月29日,國新辦在記者招待會中表示,擬擴大境外投資者對內地市場的參與,并允許境外企業(yè)發(fā)行A股,這是政策推進的重要步驟。
提出境外企業(yè)在境內上市已有數年時間,作為第四次中美戰(zhàn)略經濟對話的實質性成果,2008年6月,中方同意,將按照審慎監(jiān)管原則,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外公司通過發(fā)行股票或存托憑證的形式在中國內地的交易所上市。境外公司境內上市之所以遲遲未能成行,主要是基于金融風險的考慮。眾所周知,人民幣資本項目沒能實現全部的自由兌換?如果允許境外公司在境內上市,人民幣資本項下是否應該實現可兌換,如果可兌換,就相當于徹底打開了中國金融與資本市場的大門,監(jiān)管部門是否有足夠的監(jiān)管、風險控制能力就成為大問題。同樣被認可的經驗是,中國之所以能夠逃脫1997年和2007年兩次大規(guī)模的金融危機,資本項目不可兌換是重要的防護墊。
境外企業(yè)在境內上市應該問題不大,不牽涉到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問題。有兩種辦法可以解決,一是發(fā)行中國存托憑證(CDR)。早在2004年,時任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郭樹清就表示,在推進人民幣可兌換方面,將逐步允許境外企業(yè)在境內上市,目前正在研究這項工作,初步考慮通過CDR(中國存托憑證)方式進行。所謂CDR,是指在境外上市公司將部分已發(fā)行上市的股票托管在當地保管銀行,由中國境內的存托銀行發(fā)行、在境內A股市場上市、以人民幣交易結算、供境內投資者買賣的投資憑證。這種做法簡便易行,主要是針對不在發(fā)行地注冊的公司,不必進行新股上市的手續(xù),也能夠解決證監(jiān)會對很多事項進行豁免的難題。而匯豐等在中國境內已經注冊子銀行、有獨立法人的企業(yè),也可以用紅籌股回歸的方式,以內地的子公司在A股市場上市,資金用于內地市場拓展。這樣可以吸引國際主要公司進駐A股市場,還能將金融風險縮到最小。境外公司在A股上市所獲資金可以在中國境內使用,則不必涉及太多的資本項目可兌換等方面的難題。我國的中石油、中石化、中移動等公司都在美國發(fā)行了存托憑證(ADR),資金主要用于在國際市場的拓展,并沒有出現資本項目不可控的風險。雖然這樣做是以犧牲資金流動性為代價,卻是漸進式改革的良方。
要擴大人民幣與中國資本市場的影響力,建立風險可控的A股國際板市場,發(fā)行人民幣債券是必經的途徑。當然,中國金融市場開放必須遵循審慎原則,逐步推進,讓符合條件的小部分國際公司在A股上市,結合人民幣債券在國際市場的發(fā)行量,既能拓展人民幣國際化進程,也能避免人民幣國際化一步到位的冒進風險。(葉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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