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7日電 2007年7月1日起,調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的政策將正式實施。財政部稅政司副司長王曉華今日在接受中國政府網訪談時表示,這次政策調整遵循“有保有壓、區(qū)別對待”的原則,對高附加值或者高技術含量的產品,仍然保留了比較高的出口退稅率。
王曉華介紹說,這次出口退稅調整“有保有壓、區(qū)別對待”原則主要體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對高附加值或者高技術含量的產品,仍然保留了比較高的出口退稅率,這次沒有作調整。但因為這次出口退稅的調整涉及商品種類比較多,有些產品在技術層面考慮屬于高科技產品,但是在生產工藝上又存在一定的污染和高耗能問題,所以在產品的定性上,大家判定的角度還是有一點差異。如果有些產品確實屬于高新技術產品或者是深加工產品,而且不屬于“兩高一資”產品,調查核實后會根據情況作出調整。
第二,對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的產品,也就是“兩高一資”產品,大多數(shù)都取消了出口退稅。
第三,對容易產生貿易摩擦,屬于勞動密集型的產品,考慮到就業(yè)方面的原因,我們采取了下調退稅率的方式。下調的幅度在研究過程中還是充分考慮到了有關行業(yè)的承受力。(據中國政府網直播文字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