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稅改革后,養(yǎng)路費等收費被取消,但重慶市仍按車輛統(tǒng)一收取城市路橋費,每車每年至少收2300元,車主不交就不予機動車年審。城市路橋費憑什么收?又流向何處?這些問題日益受到質疑。一些重慶車友組成聯(lián)盟,搜集全國數(shù)十個城市的路橋收費標準,得出“重慶路橋費全國最貴”的結論,并將之貼在車屁股上以示抗議。(《京華時報》7月21日)
城市路橋費屬于“歷史遺留問題”,燃油稅改革之前,一些城市就長期在養(yǎng)路費之外向車主另收路橋費,既收養(yǎng)路費又收路橋費,涉嫌重復收費;燃油稅改革之時,只說取消養(yǎng)路費等收費,沒說城市路橋費取消與否,有些城市自然照收不誤,既收稅又收費,仍涉嫌重復收費。于是,這個“歷史遺留問題”成了燃油稅改革沒有解決的一個“爛尾”。
這個“爛尾”對于本地車主而言叫城市路橋費,對于外地車主而言則叫“進城費”,但凡向本地車輛收取路費橋的城市,一般都會向外地車輛收取進城費。于是,上海的進城費30元一次,杭州的進城費25元一次,你收我的錢,我收你的錢,一報還一報。兩地車主抱怨不斷,兩地政府部門興高采烈,并一再宣稱長三角一體化首先在于“交通一體化”!
客觀而言,燃油稅改革留下“爛尾”并不奇怪,這項改革阻力重重,各方利益難以協(xié)調,最后只好拿車主的利益來填平分歧。當然,筆者所言“爛尾”還有另一層更重要的意思:燃油稅改革之前,車主所繳養(yǎng)路費歸地方政府所有和支配,燃油稅改革取消養(yǎng)路費,地方政府自是很不情愿,轉而希望燃油稅從下游零售環(huán)節(jié)征收,成為中央與地方共享稅種。不少專家學者也予以贊同,并希望燃油稅收地方拿大頭,中央拿小頭,以鼓勵地方盡快、盡可能地減少路橋收費。但這個希望最終落空,由于燃油稅屬于消費稅(而非資源稅),所以全部劃歸中央。可以想見,丟掉了養(yǎng)路費這塊肥肉之后,一些城市怎肯再舍棄路橋費?其修路、修橋的積極性焉能不受影響?“貸款修路、收費還貸”模式何時才能改變?中國的收費公路里程何時才能變短?這些問題,才是燃油稅改革留下的最讓人頭痛的“爛尾”。
燃油稅改革早已結束,“爛尾”業(yè)已留下,基于現(xiàn)實,筆者認為,一方面,中央應加大燃油稅收的轉移支付力度,加強對轉移支付資金的監(jiān)管,防止跑冒滴漏;另一方面,對各地的城市路橋費予以清理,該取消的取消,尤其是那個畫地為牢、具有濃厚排外色彩的“進城費”。同時對路橋費的流向予以審計清查,以信息公開的誠意取信于車主!盃尾”問題確實不好解決,但“爛尾”里掩埋著廣大車主的利益,總不能任其一直“爛”下去。(晏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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