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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細心的市民發(fā)現(xiàn),每輛出租車的計價器下都張貼了一張“出租車燃油附加費標簽”,明確標明:經(jīng)福州市人民政府批準,從2010年4月25日起福州市出租車每車次向乘客加收1元燃油附加費。據(jù)悉,再次開征燃油附加費是為了緩解成品油價持續(xù)攀升給出租車帶來的成本壓力。
據(jù)福州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在收取1元燃油附加費后,出租車起步價和每公里運營價格保持不變。
“油價那么高,早該征收燃油附加費了!背鲎廛囁緳C黃師傅稱,征收燃油附加費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幫助他們緩解油價攀升帶來的壓力,“跑一天油費要100多元,一天要是拉20趟,每趟征收1元燃油附加費,可以減少我們的成本。”
黃師傅的看法得到了很多出租車司機的贊同,司機們認為加收1元燃油附加費對那些打車市民來說,并不會造成太大的經(jīng)濟壓力,而對出租車司機的成本影響卻很大。
但很多市民認為此次出租車增收1元燃油附加費太過突然了。市民林先生說,福州這次增收燃油附加費并沒有提前發(fā)布消息,自己要不是打車,根本不清楚有這么一回事,“出租車漲價和自來水漲價是一個樣的,都應該召開聽證會!
福州市此前曾征收過1元燃油附加費,2006年6月1日起征收,2008年12月5日起并入起步價,即出租車的起步價調(diào)整為8元/3公里,不再另外收取燃油附加費。
據(jù)介紹,目前福州市已建立出租車運營價格與油價聯(lián)動機制,油價浮動在規(guī)定的區(qū)間內(nèi) 記者 林啟星 駱余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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