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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監(jiān)會7日公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多個客戶資產管理合同內容與格式準則》,規(guī)定“一對多”專戶理財?shù)拈T檻不得低于100萬,每年至多開放一次,開放期原則上不得超過5個工作日。在一個委托投資期間內,業(yè)績報酬的提取比例不得高于所管理資產在該期間凈收益(即利潤)的20%!稖蕜t》將自18日起實行。
《準則》明確了資產管理計劃份額的初始銷售期間、銷售方式、銷售對象,其中初始銷售期間自資產管理計劃份額發(fā)售之日起不得超過1個月!稖蕜t》還明確了資產管理計劃份額的認購和持有限額,其中投資者在初始銷售期間的認購金額不得低于100萬元人民幣(不含認購費用)。
對于資產管理計劃的參與和退出,《準則》要求,參與和退出的開放日和時間,除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外,資產管理計劃每年至多開放一次計劃份額的參與和退出,開放期原則上不得超過5個工作日。當投資者持有的計劃資產凈值低于100萬元人民幣(含100萬元人民幣)時,需要退出計劃的,投資者必須選擇一次性全部退出資產管理計劃。
資產管理計劃的管理費率、托管費率不得低于同類型或相似類型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費率、托管費率的60%。資產管理人可以與資產委托人約定,根據(jù)資產管理計劃的管理情況提取適當?shù)臉I(yè)績報酬。在一個委托投資期間內,業(yè)績報酬的提取比例不得高于所管理資產在該期間凈收益(即利潤)的20%。(申屠青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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