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12時25分報道,財政部17日公布《我國個人所得稅基本情況》報告指出,根據經濟發(fā)展情況、居民消費支出、市場物價水平等變化情況,今后個稅起征點還將適時作出調整。不過報告認為,大幅提高起征點后,高收入群體受惠多,低收入群體的利益反而會受損。
“適時”指“適當的時候”,“大幅度提高”個稅起征點現在并不是恰當的時候。首先,它對刺激消費、擴大內需的實際作用有限,對縮小貧富也沒幫助。比方說,由現在的2000提到3000,不少工薪階層可能確實不用交稅,但其實也并沒少交多少錢,月薪5000的納稅人每個月也不過是減少了100塊錢。
但是,對上個月剛剛轉負為正的財政收入來看,實在沒好處。因為當前的個稅總額里,有一半是工薪階層繳的,而在2008年,個稅收入占全國稅收總收入的比重達到6.4%,是國內稅收中的第四大稅種,在部分地區(qū)甚至是地方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其它稅源比如企業(yè)增值稅、企業(yè)所得稅當前增速都還是負的。所以,不少業(yè)內專家并不贊成當前大幅調高個稅起征點。
那么,如何理解“大幅提高起征點后,高收入群體受惠多,低收入群體的利益反而會受損”呢?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是:應繳納的個稅=[(應發(fā)工資-3險1金)-2000]×稅率-速算扣除數。收入2萬元以下的,稅率20%,速算扣除數為0;收入2萬—5萬的部分,稅率30%,速算扣除數為2000元;收入超過5萬的部分,稅率40%,速算扣除數為7000元。
根據這個計算辦法,個稅起征點調高,是有臨界點的,超過臨界點,對月收入不高的人就沒什么影響了。比如將扣除標準提高至3000元/月,月薪為5000元的納稅人稅負只會減少100元/月,而月薪是10萬元的納稅人稅負減少350元/月;將扣除標準提高至5000元/月,月薪為5000元的納稅人受惠175元/月,而月薪為10萬元的納稅人受惠1050元/月。即“如果大幅提高費用扣除標準,受惠多的是高收入者,中等收入者得益少”。
此外,個稅所得主要用于補助弱勢群體和公共財政支出,如果扣除額提高過多,高收入者繳稅大量減少,國家財政收入也就減少,國家對低收入群體的補貼以及社保、教育、醫(yī)療等支出也都會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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