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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拓與必和必拓成立合資公司牽動了全球鋼鐵業(yè)神經(jīng),進一步加劇了人們對鐵礦石壟斷的擔心。那么中國該如何應對?
對于兩者結盟可能招致的反對,力拓其實已有預料。力拓主席杜立石聲明,合資企業(yè)需要得到相關監(jiān)管機構的批準和雙方股東的認可。對于這個“相關監(jiān)管機構”,力拓言辭含糊,沒有具體說明。但商務部研究院副研究員梅新育認為,根據(jù)中國《反壟斷法》,力拓和必和必拓有法律義務向中國反壟斷部門申報審批。
但目前的問題在于,即使中國商務部認定他們存在壟斷行為,如何進行制約是一大難題。由于目前還沒有國際統(tǒng)一的反壟斷條約,中國的《反壟斷法》雖然具有域外效力,但真正應對境外的壟斷行為時執(zhí)行起來有難度。
商務部貿易和競爭政策研究專家組成員徐士英說,對于境外機構的反壟斷執(zhí)行效率,其實涉及到國與國之間的實力博弈,目前雖沒有國際統(tǒng)一的反壟斷條約,卻存在區(qū)域性的競爭法聯(lián)合組織,如歐盟,由于代表了歐洲主要產鋼國的聲音,力拓等就不可能不重視它的意見。而在東亞地區(qū),中日韓三國在對海外資源的依賴程度方面擁有類似的利益訴求,因此建立區(qū)域性的反壟斷組織可以考慮提上議事日程。
國務院法制辦《反壟斷法》修改審查專家小組成員時建中也認為,雖然有這樣那樣的困難,但中國反壟斷機構這次必須發(fā)出自己的聲音。雖然中國鋼鐵企業(yè)不可能以拒絕進口澳礦的方式來阻止結盟計劃,但相關政府部門卻可以考慮用“加大力拓和必和必拓在華經(jīng)營銷售成本”的方式來表明自己的態(tài)度。
專家們認為,中國的《反壟斷法》畢竟正式實施不到一年,還沒有真正應對境外重大壟斷行為的先例,因此這對中國反壟斷機構是個考驗,也可以借此摸索經(jīng)驗。中國龐大的進口本身是一種施加影響的渠道,如果力拓和必和必拓最終與中國市場鬧僵的話,對于巴西、印度乃至未來的俄羅斯鐵礦石供應商而言卻是個喜訊,中國沒有理由低估自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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