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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曉出局,國美要賠貝恩24億
如果陳曉出局,國美電器將面臨一項高達24億元的巨額賠償,而這正是源自去年陳曉引進美國貝恩資本入股國美電器時所簽署協(xié)議中的相關(guān)條款,這也是如今黃光裕要罷免陳曉而遇到的一大障礙,F(xiàn)在看來,這或許是陳曉先知先覺料到黃光裕有一天可能與自己翻臉而留下的后手。
2009年6月,在黃光裕出事7個月后,貝恩資本認購了國美15.9億元的可轉(zhuǎn)債,獲得國美電器第二大股東地位。當初的協(xié)議中規(guī)定國美電器需盡力確保貝恩資本方面的董事人選,如果違約就要以24億元贖回貝恩認購的可轉(zhuǎn)債。此外,協(xié)議還對國美現(xiàn)有管理團隊進行了鎖定:協(xié)議規(guī)定,如果陳曉、王俊洲、魏秋立三個執(zhí)行董事中兩個被免職,就屬于觸發(fā)國美違約的特殊事件,國美也要賠付24億元。另外,陳曉還以個人名義為國美電器做了貸款擔保,一旦他離職就會解除擔保,也會觸發(fā)24億元賠償?shù)倪`約條款。
這24億元賠償就是陳曉指責(zé)黃光裕“不顧國美死活”的緣由。對此,黃光裕家族則回應(yīng)稱當初陳曉引進貝恩資本簽下如此苛刻的條款就是為了“日后奪權(quán)”留的后手。他們指責(zé)當初本可以引進很多其他資本,但陳曉偏偏選擇了條件苛刻的貝恩。事后有消息稱,領(lǐng)銜貝恩資本的竺稼是陳曉的老相識,多年前兩人曾就永樂股份簽署過著名的對賭協(xié)議。如果陳曉把自己的老朋友引進國美電器做二股東,自然引起了黃光裕的不滿。黃光裕家族表示,對當時的談判簽約都沒有能夠及時了解,因為從談判開始陳曉就不透露任何信息,理由是保密期只有董事會成員能夠了解。
■黃光?赡苁栈亍皣离娖鳌鄙虡藱(quán)
目前可以預(yù)見的黃光裕最有力的一張底牌,就是其個人擁有的“國美電器”商標權(quán),以及300多家未納入上市公司的國美門店。這300多家門店原計劃在2011年底優(yōu)先注入上市公司,這也一直是投資者期待的利好消息。然而,隨著陳曉和黃光裕的矛盾公開,一旦陳曉“去黃”成功,這些門店很可能無法進入上市公司,使投資者期待落空。而更難以想象的是,黃光裕一旦宣布收回“國美電器”的商標權(quán),那么未來陳曉掌控的千家上市公司門店究竟能不能順利改旗易幟還是個變數(shù)。
不久前,黃光裕家族嘗試投資的一種新型業(yè)態(tài)——體育用品專賣在北京開張了首家門店,其名稱就叫“國美銳動”。當時很多不解內(nèi)情的人認為這是國美電器的跨界經(jīng)營舉動。事實上,國美銳動是黃光裕家族的鵬潤集團自行投資的,與國美電器并無資本關(guān)聯(lián)。而這個與電器完全不沾邊的企業(yè)本無必要也非要用上“國美”的名號。那么這是不是黃光裕家族對“國美”商標權(quán)屬的一種暗示?
不過這種就是一種魚死網(wǎng)破的下策,因為商標之變必然會讓上市公司出現(xiàn)混亂元氣大傷,而黃光裕僅持手中的300多家門店顯然也很難再復(fù)制出一個新國美。
參與互動(0) | 【編輯:楊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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