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先生的C2最近去4S店維修,需要更換車窗玻璃、后尾燈、反光鏡片、行李廂襯墊、雨刮片等20多個原廠零配件,配件價格為4049元,但在調換時,4S店要許先生支付工時費6951元。許先生提出只在4S店買配件,拿到別處修,遭到4S店的拒絕,理由是如果不在4S店維修就不能賣配件,這是廠家規(guī)定。
4S店:配件不外賣是廠家規(guī)定
那么許先生遭遇的是不是只是個案呢?筆者對一些品牌4S店進行了調查,結論是,所有的品牌4S店都不能對外出售廠家的正常配件。
“我們也沒辦法,廠家規(guī)定只能遵守!4S店工作人員告訴筆者,廠家和4S店都簽定協議,如果消費者發(fā)生由于配件所引起的糾紛,4S店將承擔連帶責任。
據了解,每個正廠配件都有個批號,廠家在把配件發(fā)給相關4S店時都有備案,“如果發(fā)生糾紛,廠家很容易就知道配件流向,就知道我們是否進行過維修!4S店工作人員表示,這種做法實際上一是規(guī)避風險,二是為了保證經銷商利益。
工商:不修就不賣配件已違法
對于4S店配件不外賣,要賣則必須當店修理的說法,上海工商局表示,如果4S店在營業(yè)范圍內有出售汽車零配件的這個業(yè)務的話,那么買配件必須在那里修理的行為就違反了相關法律條款。同時,如果4S店沒有出售配件資格的話,那么,它出售配件則違反了規(guī)定。
筆者通過調查了解到,基本上所有品牌的4S店都有出售配件的經營資格,那么,所有4S店其實都違反了相關法律。
廠家:配件外流利潤損失太大
對于目前的行規(guī),一位廠家內部人員告訴筆者,配件方面的高額利潤是廠家對正廠配件壟斷的最主要原因。
據了解,在各大汽車生產企業(yè)中,正廠配件外賣一直是一根“高壓線”,如果4S店私自出售正廠配件將受到廠方嚴厲處罰。廠家如此在乎配件管理,是由于目前市場上整車利潤不斷削弱,零配件正成為廠家的主要利潤來源。
上海汽車配件流通行業(yè)協會秘書長水從芳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4S店對配件的壟斷是導致市場上配件價格高高在上的主因。據悉,目前,國內整車廠大多采用4S店專賣形式,將維修與正廠原裝配件的銷售納入到4S店中。在目前汽車整車銷售利潤趨薄的情況下,零部件的銷售則可為整車廠與4S店贏得更多的利潤。筆者在調查滬上眾多4S店時了解到,除了銷售整車外,在4S店的盈利體系中,有六成以上是來自售后服務,其中工時費又是利潤的主要組成部分。
廠家:防止糾紛和保護品牌
相關法規(guī)不完善也是造成目前4S店和廠家壟斷零配件的原因。對廠家來說,禁止配件外流除了賺取利潤外,規(guī)避風險是另一大主因。一位廠家的工作人員明確表示,配件不外流是為了防止外流造成可能的糾紛。“如果我們的正廠配件在街邊修理后造成事故或者其他故障,如果推算責任的話,那算是配件的問題呢,還是維修的問題?”
同時,筆者了解到,保護品牌形象也是原因之一,“好的配件需要相關設備和技術人員安裝,如果換成其他人,換到其他地方,質量就無法保障!
消費者:請給我們選擇的權利
那么,正廠配件是否應該流通,如何解決這個問題,消費者、廠家、經銷商、律師甚至行業(yè)協會都有各方不同的觀點。
消費者陳先生:
廠家或者經銷商是否可以考慮折中的方案,如果消費者想接受服務,那么收取兩筆費用;如果只想買正廠配件,那么是否可以在出售的時候適當調高價格呢?
消費者王小姐:
這種違反法律的行為,有關部門就應該處理,怎么可以因為所有的企業(yè)都這樣,就聽之任之呢?
律師:潛規(guī)則不代表可以違法
上海匯業(yè)律師事務所律師龔賢婷認為:4S店的這種做法實際上已經違反了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第十二條規(guī)定,該條規(guī)定指出,“經營者銷售商品,不得違背購買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F在的問題是這是行業(yè)潛規(guī)則,但消費者應該清楚,行業(yè)潛規(guī)則不代表就可以違反法律。出售配件和支付工時費等于兩筆不同服務合同,如果出售配件一定要支付維修工時費,那么就可以理解為捆綁銷售,這就違反了消費者自愿購買的前提,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
行業(yè)協會:工時費收取有相關規(guī)定
消費者之所以想去外面修,那是因為覺得4S店工時費貴,但事實上,目前工時費都不是隨便定的,所有價格都有據可查,如果消費者覺得不合理,那么可以向行業(yè)協會或者相關物價部門提出質疑。(許誠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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