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爾·本茨(KarlBenz,1884-1929)是現代汽車工業(yè)的先驅者之一,人稱“汽車之父”。
1844年,本茨以遺腹子的身份出生于德國,父親原是一位火車司機,但在他出世前的1843年因發(fā)生事故去世了。從中學時期,本茨就對自然科學產生了濃厚的興趣,1860年進入卡爾斯魯厄綜合科技學校學習。在這所學校,他較為系統(tǒng)地學習了機械構造、機械原理、發(fā)動機制造、機械制造經濟核算等課程,為他日后的發(fā)展打下了良好基礎。在經歷過學徒工、服兵役、娶妻生子等人生經歷后,他于1872年組建了“奔馳鐵器鑄造公司和機械工場”,專門生產建筑材料。由于當時建筑業(yè)不景氣,本茨工場經營困難,面臨倒閉危險,萬般無奈之際,他決定制造發(fā)動機獲取高額利潤以擺脫困境。于是,他領來了生產奧托四沖程煤氣發(fā)動機的營業(yè)執(zhí)照,經過一年多的設計與試制,于1879年12月31日制造出第一臺單缸煤氣發(fā)動機(轉速為200轉/分,功率約為0.7千瓦)。不過,這臺發(fā)動機并沒有使奔馳擺脫經濟困境,他依然面臨著破產的危險,生活十分艱苦。但是,清貧的生活并沒有改變本茨投身發(fā)動機研究的決心,經過多年努力,他終于研制成單缸汽油發(fā)動機,并將客觀存在安裝在自己設計的三輪車架上。取得了世界上第一個“汽車制造專利權”(1886年1月29日)。
1893年,本茨研制成功了性能近先進在“維克托得亞”牌汽車。它采用本茨專利的3升發(fā)動機,方向盤安裝在汽車中部。盡管該車性能先進,但由于價格高達3875馬克,因而很少有人購買得起,成為公司的滯銷品。這樣,這種在技術上為奔馳帶來了極高榮譽的汽車,在經濟上并沒有給他多大的好處。后來,本茨聽從了商人的建議,于1894年開發(fā)生產了便宜的“自行車”(定價2000馬克)。這種“自行車”銷路很好,在一年時間內就銷出了125輛。由于是世界上第一種批量生產的機動車,因而給奔馳帶來了較高的利潤。后來,奔馳又對前期生產的“維克托得亞”牌汽車進行了改進,將車箱座位設計成面對面的18個,它因此成為了世界上第一輛公共汽車。
在發(fā)明汽車的過程中,卡爾·本茨的勇氣令人十分欽佩:首先,他甘心清苦,埋頭于自己的發(fā)明工作。其次,他果敢地摒棄了在技術上已十分成熟的蒸汽機而選用了自己并不被人看好的內燃機作動力,反映了他在觀念上的巨大轉變。再次,他既能開發(fā)生產反映汽車技術最高水平的“高檔車”,又能及時調整產品結構,組織生產適銷對路的“普通車”,為公司贏得可觀的利潤,說明他既有工程師的基本素質,又有企業(yè)家的經營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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