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和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發(fā)出通知,要求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切實做好公務用車節(jié)能減排工作,帶頭使用經(jīng)濟、節(jié)能、環(huán)保的自主品牌汽車,原則上不配備越野車,嚴禁公車私用。消息一出,一片叫好。
我最早是在開車上班途中聽廣播知道的這條消息,雖談不上是漫卷詩書喜欲狂,卻也興高采烈,猛拍了幾掌方向盤。興沖沖進了辦公室,第一時間找報紙看“全版”的新聞,結果卻是頗為失望。因為“通知”雖然多處使用了“切實”、“嚴禁”、“嚴格”、“認真”等字眼,但是我們看不到具體的可操作條款。
比如“原則上不配備越野車”,那么什么情況下,哪些部門可以做“原則以外處理”?到底哪些才算是越野車?寶馬X5、保時捷卡宴算不算?它們可都自稱是SUV,不是越野車啊。
再比如“通知”要求“各部門、各單位帶頭使用自主品牌汽車”,可怎樣才算是“帶頭”?有沒有指標?完全沒有約束力嗎。即使是下發(fā)通知的人自己,我看也不會相信通知一出,我們的大小官員就會發(fā)揚風格,部長、司長、處長們都紛紛改開起奇瑞、比亞迪了吧?
關于“嚴禁公車私用”,“通知”倒是貌似有些比較具體的規(guī)定,如“嚴格公務用車使用批準和登記制度”、“實行公務用車節(jié)假日和國家重大活動期間封存停駛制度”等,但是據(jù)我所知,公車應該是一直“嚴禁私用”的吧,可是一直以來,又有多少公車沒有私用呢?
在我看來,既然公車那么多,閑著也是閑著,公車就不可能不被私用。所以,公車過多的現(xiàn)狀不改變,通知再多,措辭再嚴厲,也不過是重復以前的那些“三令五申”而已,“私用”是不可能杜絕的。
如果“通知”能再具體一些,比如哪些部門之外一律不能配備越野車,各部門新購公車中自主品牌車必須占多少比例,等等,則這個通知就更值得我們叫好。但,這依然不是治本之方。
要治公車病,根本不在于是否配越野車,也不在于是選手動擋還是自動擋,而在于真正想辦法把公車數(shù)量降下來。我們現(xiàn)在公車之所以成病,乃是因為公車實在太多。很多單位,科級干部都要配輛車,有這個必要嗎?據(jù)“好事者”估算,一輛公車的平均年養(yǎng)護成本,是私車的2~4倍,這還不包括養(yǎng)一名司機在內(nèi)。有報道說,上世紀90年代后期,我國公車數(shù)量就達到350萬輛,每年耗用公帑約3000億元。而各地政府采購汽車的數(shù)量每年都以超過20%的速度遞增,國家財政不堪重負。與之形成對比的是,作為堂堂的韓國首都,首爾市政府的公車只有區(qū)區(qū)4輛。
僅在我的印象中,公車改革就喊了很多年了,也此起彼伏地樹了很多“先進典型”,但是公車改革迄今仍難以持續(xù)和廣泛地推廣。深層原因我也不愿意討論,還是留給決策者們?nèi)パ芯堪。我只是比較悲觀地認為,這個國管局和中管局聯(lián)合下發(fā)的“通知”,似乎不太會起到什么預期的效果。(青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