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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兩地分居夫妻赴港探親 現(xiàn)在起不限制次數(shù)

2002年11月08日 11:13

  中新網(wǎng)11月8日電 據(jù)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負責人透露,為方便粵港兩地夫妻分居者生活,從現(xiàn)在起,申請赴港澳探配偶的,無次數(shù)限制。夫妻團聚類單程赴港定居分數(shù)降低,即1994年6月30日之前夫妻分居的,年內均可獲赴港定居。申請赴港定居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子女,經(jīng)港方核實確定身份后,今年內無須排隊輪候,即可安排赴港定居。

  據(jù)南方都市報報道,根據(jù)公安部通知,廣東省夫妻團聚類單程赴港定居分數(shù)由328.5分調整為310.4分。同時,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負責人指出,凡是1993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的,且已申請赴港定居的申請人還未獲安排赴港定居的,請到戶口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或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咨詢。(王瑾 陳小莉 夏曉露)


 
編輯:李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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