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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軍發(fā)布施行新條令 軍人使用手機須經批準 2002年03月29日 08:45 中新社北京三月二十九日電中央軍委主席江澤民三月二十三日簽署命令,將重新修改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紀律條令》發(fā)布全軍部隊貫徹施行。 中國軍方《解放軍報》今天稱,重新修改的兩部條令適應國家和軍隊改革的新情況新要求,分別對部分條款進行了修改,對軍隊內務建設和紀律建設面臨的新問題作出了規(guī)范。 這次修改增加的內容包括,“嚴禁軍人涉足不健康場所!薄俺ぷ餍枰⒔泿(旅)以上單位首長批準外,軍人不得使用移動電話、尋呼機等通信工具!薄敖浥鷾食钟幸苿与娫、尋呼機的軍人,嚴禁將移動電話帶入作戰(zhàn)室、情報室、機要室、通信樞紐、涉密會場、軍用飛機和艦船、重要倉庫、導彈發(fā)射陣地等場所;在設有有線通信工具的場所工作時,不得使用移動電話辦理公務。嚴禁使用移動電話、尋呼機談論、傳送涉密信息。軍隊開設的尋呼臺不得發(fā)送涉密信息!钡纫(guī)定。 《解放軍報》今天還發(fā)表了題為《與時俱進依法治軍》的社論!渡缯摗分赋,新修改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紀律條令》發(fā)布全軍貫徹施行,是中央軍委根據國家和軍隊改革的新情況、新要求,與時俱進抓好依法從嚴治軍的重要舉措,必將進一步提高我軍建設和管理的法制化、正規(guī)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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