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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振云:堅決與“法輪功”徹底決裂 2001年11月06日 17:09 398.吉林省東遼縣 劉振云,女,50歲,文化程度小學(xué),東遼縣云頂鎮(zhèn)河信村農(nóng)民,1998年習(xí)練“法輪功”。 本人自述及控訴: “法輪功”就是邪教。通過一段時間的深入學(xué)習(xí),又看了“李昌、姚潔”訪談錄,“李洪志其人其事”,直到天安門自焚事件的出現(xiàn),使我受到極大震動,受到很大教育。從原來“法輪功”的一個癡迷者,到有了初步的覺醒、認(rèn)識。通過許多轉(zhuǎn)化過來的原“法輪功”學(xué)員的現(xiàn)身說法,重新審視自己所走的“修煉”之路,覺得自己沒聽政府的話,完全讓李洪志牽著鼻子走,做了一些讓親者痛、仇者快的事情,對不起政府,對不起家人和朋友。我的真正目的是做好人,而實際上卻成為社會的不穩(wěn)定因素,被李洪志的“法輪功”歪理邪說禁錮了大腦,上當(dāng)受騙了。 通過學(xué)習(xí),徹底認(rèn)清了李洪志及“法輪功”的真實面目及邪教本質(zhì)。它具備了邪教的六大特征:教主崇拜、精神控制、編造邪說、斂收錢財、秘密結(jié)社、危害社會。國家定“法輪功”是邪教是順天意,得民心的,堅決與“法輪功”徹底決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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