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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兩“法輪功”分子“發(fā)功治病”致人死亡 2001年3月23日 17:32 中新網(wǎng)邯鄲三月二十三日消息:昨日上午,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法輪功”分子劉彥如、張;ㄒ驈氖滦敖袒顒又氯怂劳鲆话缸鞒鼋K審判決。被告人劉彥如、張海花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和5年;被告人閻小丑參與實施犯罪行為,已構(gòu)成過失致人死亡罪,但情節(jié)輕微,被免于刑事處罰。 據(jù)河北日報報道,劉彥如和張;ㄊ巧婵h人,二人為夫妻關(guān)系;閻小丑是被害人張計心的丈夫。1999年2月底,劉彥如和張;ㄏ虮敬遛r(nóng)民張計心傳授“法輪功”。約三、四天后,張計心就因為練功而神志錯亂。同年3月3日下午,劉彥如和張;▉淼綇堄嬓募抑杏谩胺ㄝ喒Α睘槠渲尾。從15時開始到19時許,二人一直輪流向張計心背誦李洪志撰寫的《轉(zhuǎn)法輪》一書。因“治療”沒有效果,張計心連喊帶叫、沖人吐唾沫,二人就用舊枕巾、小孩衣服等物捂住張計心的嘴,后來又長時間用枕巾、衣服包住她的面部。在此過程中,閻小丑始終在一邊抓著妻子的肩膀和胳膊,不讓她亂動。結(jié)果,張計心窒息死亡。 涉縣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后,被告人劉彥如、閻小丑不服,提出上訴。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根據(jù)刑法的有關(guān)規(guī)定,作出了終審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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