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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鵬談地方人大創(chuàng)造的好經驗好做法 2001年3月10日 09:23 中新社北京三月九日電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李鵬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地方人大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解放思想,創(chuàng)造性地開展工作的經驗和做法,要繼續(xù)加以總結和提高,并在條件成熟時,經過法定程序,上升為國家的法律或決定。 李鵬今天上午在九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作常委會工作報告。他說,二十多年來,中國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在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顯著成績,并創(chuàng)造和積累了許多好的經驗和做法: 如在立法工作方面,根據本行政區(qū)域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立法;公布重要的地方性法規(guī)草案,廣泛征求意見;對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專屬立法權以外的事項,尚未制定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的,有立法權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先行立法,為國家制定相應的法律積累經驗。 在監(jiān)督工作方面,對由地方干部履行法定職責、廉政勤政的情況,進行述職評議;對審判、檢察工作中的重大違法案件,開展工作監(jiān)督,主要是督促審判、檢察機關運用內部的監(jiān)督機制糾正錯案,以促進公正司法。 在決定重大事項方面,從本地的實際出發(fā),對本級人大常委會行使決定權的原則、程序、范圍作出具體規(guī)定。一些沒有立法權的地方人大,通過對本地區(qū)的重大事項作出決定,對同級政府、法院、檢察院進行監(jiān)督,履行法定職責。 在聯(lián)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方面,組織人大代表小組開展閉會期間的代表活動;建立常委會負責同志接待人大代表日制度;組織人大代表向原選舉單位或選民述職;公布與人大代表聯(lián)系的辦法,設立人民群眾建言信箱;建立公民旁聽人代會和常委會會議的制度等。 李鵬說,全國人大要加強與地方人大的聯(lián)系,總結地方人大的工作經驗,共同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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