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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政協香港委員黃英豪呼吁西部開發(fā)法治為先

2001年2月10日 09:48

  中新社成都二月九日電(記者肖龍聯)見證了香港經濟成功起飛,經歷了在蜀十年投資的四川省政協香港委員黃英豪說,西部大開發(fā)的成敗關鍵在于能否快速建立起一套健全的法制,唯有當投資環(huán)境充分法制化之后,大投資者、跨國性投資者才可能涉足西部。

  黃英豪于正在此間舉行的政協第八屆四川省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發(fā)言中說,去年初,朱镕基總理在人大會議上,把開發(fā)西部形容為“面向新世紀所做出的重大決策”。國策已定,西部大開發(fā)激起許多投資者的西進熱情,不過媒體上卻也不斷出現許多投資者敗興而返的消息。

  西部開發(fā),自然是西部地區(qū)人民引頸以待的盛事,當地政府也充分了解這是發(fā)展西部經濟,縮小東西部經濟差距的大好機會。但牽涉的問題非常廣泛,事實上西部不僅在基礎設施和農業(yè)水平等“硬件”方面遠遠落后于東部,更嚴重的是,在官員心態(tài)和投資環(huán)境等“軟件”方面存在問題。

  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在即,世界貿易市場的一體化,帶來的結果將是“法律全球化”和“法治全球化”,WTO的成立和國家入世都是世界經濟全球化的必然結果。因此,當考慮如何與國際市場接軌時,就必須提升到全球化的高度來看,只有這樣,國家才能由入世中得到最大的好處。西部大開發(fā)的硬件方面,必須以基礎設施建設為綱;軟件方面,必須以法制建設為領。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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