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社主辦 |
|
圖文:2001戀曲終結 羅大佑李烈理性分手 2001年2月1日 13:53 “銀色夫妻”終未相守白頭 中新網(wǎng)香港2月1日消息:臺北訊,臺灣著名的“音樂才子”羅大佑與妻子李烈于月前在律師陪同下簽妥離婚協(xié)議書,結束了他們僅一年零九個月的婚姻。 1999年4月,羅大佑與戀愛十二年的女朋友李烈結婚,當時,臺灣演藝圈都祝福這對才子佳人,認為他們是有情人終成眷屬的最佳寫照;臺灣媒體也曾譽之為“銀色夫妻”。 但兩人婚后經(jīng)常傳出爭吵的消息。據(jù)悉,去年甚至曾簽下離婚書,之后兩人因不舍又復合。但此番是真正辦理了離婚。 談及導致二人離婚的最大原因,李烈說:“太多事情難以溝通吧!有時我覺得委屈,他也有很多不滿,沒有誰對誰錯。婚前我們沒有一般男女的交往,婚后也不像一般夫妻的關系。感情變質(zhì)了,惟有不讓它惡化! 此間媒體報道,李烈曾透露說兩人主觀意識都非常強,時常爭執(zhí);妥協(xié)的次數(shù)累積下來,一旦碰到不能讓步的時候,就會一次性地猛烈爆發(fā)。 李烈說:“我和大佑一直不結婚,就是因為覺得結婚不符合人性,更不適合我們,后來我們結婚是有目的的。當時,我們想住在美國,結婚可以讓我有美國居留權,所以我們結的是‘功能婚’。我們對婚姻沒有幻想,所以離婚也不是因為婚后有落差!钡珦(jù)悉,由于婚后兩人各忙事業(yè),打消了移居美國的計劃,李烈仍未辦理美國居留權。 李烈表示:“離婚不見得是壞事,我們不能做生活伴侶,希望能做工作的伙伴。那天我們都很冷靜理智,沒有大哭大鬧。”在接受臺灣傳媒采訪時,她表示:“我們無論在朋友、生活和工作各方面都很密切,分手真的是一件難事,F(xiàn)在我們還住在一起,也證明我們是很理性地分手! 李烈說:“我不認為分手是結婚造成的,不結婚還是會分手。”至于是誰提的?她說,并沒有誰提議離婚,這個結果是兩個人很自然的共識。 正在忙著制作新戲的李烈認為,“忙碌是最好的療傷方法! |
|||
| 新聞大觀 | 中新專稿 | 圖文專稿 | 中新圖片 | 中新影視 | 中新出版品 | 中新電訊 | 中新專著 | 中新英才 | | |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wǎng)站稿件,務經(jīng)書面授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