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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高院對綦江虹橋垮塌案作出終審判決



  中新社重慶十二月十二日電 (記者 劉小青)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今天對綦江虹橋垮塌所涉系列刑事案作出終審判 決。被告林世元因有重大檢舉立功表現(xiàn),依法被從輕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張基碧、賀際慎等另外九名被告提起的上訴被 高院駁回,維持原判。

  今年初,重慶綦江縣城一座人行跨江大橋突然跨塌,造成四十余人死亡的特大慘案,震驚全國。今年三月,重慶市第 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公開審理了綦江虹橋系列刑事案件。原綦江縣委副書記林世元以受賄罪和玩忽職守罪被一審判處死刑。其 他所涉的十二名被告也分別被法院一審判處了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林世元等十名被告不服提出上訴。孫立等三名被告未提出 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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