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名模林志玲前天終于遷入位于臺北、價值5000萬(新臺幣,下同)的“百達富麗”新家,從去年11月30日買下至今,新居歷經(jīng)近8個月才裝修完工,林志玲一方面覺得開心,一方面卻也必須擔心,“背債”的日子從此如影隨形。
舍棄住了28年的舊居
去年11月底,媒體披露名模林志玲與媽媽吳慈美、哥哥林志鴻外加銀行人員一同前往臺北西寧北路的房產(chǎn)公司,進行新房子簽約。由于長期飽受狗仔追蹤,林志玲深感全家人生活毫無呼吸空間,讓向來重視隱私的她,舍棄住了28年的舊居,改覓和平西路上高28層的頂樓豪宅,以換取私人隱私。
27、28樓一起買下
不過,林志玲換取“隱私”的代價很高,27、28樓一起買下,她至少得付3000多萬元以上現(xiàn)金,同時為了省稅錢,她還以個人名義貸款2000多萬元。難怪她曾可憐巴巴地說:“從此得更努力工作還債。”
搬家占道被罰款
而為了趕在吉日喬遷,林志玲家人一早6點就請搬家公司前往舊居進行搬運。由于林爸爸平時酷愛收集古董,光是搬運這些收藏品,就是一項大工程,而貨車占用了舊居門外的狹窄巷道太久,一度還遭警察開出2張共2400元的罰單。
搬家搬了好幾天
為了躲媒體,林志玲搬家全程,家人都未到場,現(xiàn)場只有林志玲中學同學代為指揮。林志玲的哥哥林志鴻當時表示,“其實我們幾天前就已開始慢慢搬,不過昨天確實是配合好日子搬主要物件,希望可以盡快安頓完畢。”
林志玲本人20日從意大利回來后,就已開始整理東西,前天一整天都躲在新居中忙著收拾。大約中午時分,林媽媽訂購的高級“感溫床”,也如期送入林志玲的閨房,這讓林志玲十分開心。
來源:重慶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