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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發(fā)票說詞3套版本前后兜不攏 刻意保留情節(jié)

2006年09月11日 10:59

    9月9日下午,“百萬人民反貪腐倒扁靜坐”活動在臺北正式啟動。圖為靜坐現場,民眾高呼“倒扁”口號。 中新社發(fā) 肖龍聯(lián)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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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9月11日電 倒扁靜坐已形成活動發(fā)起人施明德與陳水扁的意志對決。在倒扁人士向民進黨高層喊話策反的心理戰(zhàn)中,陳水扁則刻意保留他接受“高檢署”密訊時,坦承吳淑珍協(xié)助收集發(fā)票的情節(jié),強調他沒有觸“法”不必下臺,用來鞏固挺扁人士的信心。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陳水扁8月7日接受密訊時向“高檢署”查黑中心坦承,夫人吳淑珍替他收集發(fā)票,經手人員都是出自他的授意,一肩扛起所有責任。不過,不論在8月7日之前,還是接受檢察官密訊之后,“府”方對外的說法,都刻意保留收集發(fā)票的情節(jié)。

  據了解,臺“總統(tǒng)府”對發(fā)票一事的說法,前后有三套版本,6月底“臺灣紅”負責人李慧芬隔海接受媒體訪問,表示她在君悅飯店消費的發(fā)票被堂姐李碧君拿去給官邸報銷,“府”方第一時間不愿證實。隨后,即出現“南線項目”的說法,表示不相干的發(fā)票,都是從事“秘密外交”的中間人拿來報銷的,與“總統(tǒng)府”無關。而陳水扁本人在7、8月間更數度向黨籍“立委”、名嘴強調,“總統(tǒng)府”沒有主動收集發(fā)票。

  但耐人尋味的是,所謂“秘密外交”中間人拿發(fā)票請款的說法,都是“府”方以不具名方式對外發(fā)布的訊息。在“府”方7月19日正式對外說明“國務機要費”的新聞稿中,也只是強調“相關支出費用皆依規(guī)定,據領結報,并無所謂貪瀆不法情事!

  8月中陳水扁在會見民進黨高層時,對于是否涉及偽造文書,還是說“這是承辦人員的事,我不清楚。”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替官邸收集發(fā)票的李碧君,8月下旬接受訊問時,可能不知陳水扁已向陳瑞仁檢察官坦承交代過了,還為了配合“府”方“非直接收集發(fā)票”的說法,向檢察官表示,她的發(fā)票都是交給第三者,而第三者已經“死了”。

  報道說,由“總統(tǒng)府”這一連串的“危機處理”作為看來,盡管“府”方建立了一套對外解釋發(fā)票來源的說法;但陳水扁知道陳瑞仁的辦案功力,為避免案情交代不清,反而麻煩,乃據實交代收集發(fā)票情節(jié)。只是“府”方可能萬萬沒有料想到,陳水扁接受偵訊的內容后來會走漏消息,才會在8月7日之后,繼續(xù)大剌剌地對外表示,“發(fā)票都是請款人拿來報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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