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24日電 臺灣“立法院”24日將以記名投票的方式表決第三次“罷免案”。
臺“立法院全院委員會”自22日起舉行第三次“罷免案”審查,因“國務機要費案”已偵結,起訴陳水扁夫人吳淑珍,國民黨與親民黨“立院”黨團決定這次審查聚焦“總統(tǒng)政治責任”,并訴求以全民投票解決當前的政治紛爭。
在7日的“程委會”上,三度“罷免陳水扁案”順利排入“院會”報告事項,按規(guī)定15日內要完成“罷免案”審查并記名投票,24日“院會”進行記名投票。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wǎng)站稿件,務經(jīng)書面授權。 未經(jīng)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