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7日電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質疑呂秀蓮、蘇貞昌任內,“首長特別費”提前領取或使用方式奇特,明顯違規(guī)。并稱應要全面清查“中央特別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蔡錦隆16日強調,馬英九的問題是承辦人員便宜行事,純屬行政疏失,反而是呂秀蓮在桃園縣長任內,以及進入“總統(tǒng)府”后,每年特支費都用得一毛不剩,是否用假發(fā)票核銷?此部分,國民黨已向“高檢署”舉發(fā)。
蔡錦隆指出,根據“特支費”核銷流程規(guī)定,本應每月領一次,但到今年8月,呂秀蓮已經把全年度不需要發(fā)票部分的91.6萬元(新臺幣,下同)全部領光,他要求檢調要介入調查。
此外,國民黨“立委”盧秀燕質疑蘇貞昌在臺北縣長任內使用特支費習慣,與一般人不同,一半可領現(xiàn)金部分領光光,另一半單據報銷的卻沒花完,方式很奇特,蘇貞昌領了錢卻沒有財產申報,錢不知去向。
另據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國民黨15日在“立院法”表決通過臨時提案,要求“主計處”將“中央各機關”12職等以上人員,自2004年元月以后的特別費核銷單據明細,于兩周內送“法制委員會”。
國民黨政策會執(zhí)行長曾永權指出,若要查到法律追訴期內,有“未審先判”的味道,這項提案沒有針對性,而是要全盤了解“特別費”的情況,因此他愿意折衷縮短期限,將自2001年起改為自2004年起,只查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