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5日電 針對“國務機要費”案吳淑珍被起訴一事,陳水扁5日晚間8點發(fā)表電視講話辯稱,“1480萬元新臺幣,絕對沒有用在私人的口袋里頭”,并放話,如果法院一審判決有罪,他馬上就下臺。
陳水扁花了許多時間陳述“總統(tǒng)”職務對于機要費用的需求,以及討論“國務機要費”的性質(zhì)。他并未具體說明“國務機要費”的真正去向,也未就家人貪污嫌疑作出合理解釋,只是以涉及“國家”機密為由,堅持“不能說就是不能說”。
臺灣觀察人士指出,縱觀陳水扁整晚的講話,前后表述矛盾,言之無物;至于“一審判決有罪就下臺”的承諾,則是在明知自己有嫌疑的情況下,施出烏賊的“拖延戰(zhàn)術”,不可完全當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