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9日電 綜合江西《信息日報》報道,8日下午,南昌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七次會議決定,胡憲代理南昌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會議同時通過了關于接受李豆羅辭去南昌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請求的決定。
胡憲任南昌市委副書記
中共江西省委決定:胡憲同志任中共南昌市委副書記。
胡憲簡歷
胡憲,男,漢族,江西高安人,1954年6月生,江西大學哲學學士。1978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3年11月參加工作。
1973年11月,江西省永修縣虬津公社插隊鍛煉,民辦教師;
1978年3月,江西大學哲學系學生;
1982年1月,江西省政府辦公廳綜合處秘書、第二秘書處秘書;
1986年12月,省政府辦公廳工交處副處長;
1990年6月,省政府辦公廳工交處處長;
1993年8月,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黨組成員;
1995年5月,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副主任、黨組成員;
1998年2月,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副主任、黨組副書記、省政府發(fā)展研究中心主任;
1999年9月,省政府副秘書長(正廳級)、辦公廳副主任、黨組副書記(2001年3月至2001年7月參加中央黨校學習);
2001年12月,鷹潭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02年1月,江西省鷹潭市委副書記、市長。
李豆羅辭呈
南昌市人大常委會:
根據省委決定,我的工作另有安排,特請求辭去南昌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在我擔任市長職務期間,得到了市人大常委會的大力支持,對此表示衷心感謝!
此致敬禮!
李豆羅
2006年11月8日
(熊春瑜、劉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