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廉政文化周日前啟動,來自海關、地稅、國稅等廉政“高危行業(yè)”的500名青年公務員宣誓“以后當了官永不貪污”。令人深思的是,原本應該是平凡的一幕,卻在網上引起極大的反響。有人認為,這種宣誓不過是“走過場”,是“廉政秀”。網民們如此反應,才是真正需要思考的“新聞”。
事實上,近年來這種廉政宣誓已經屢見不鮮。譬如2005年11月,山西省新提拔的256名廳局級領導干部進行了廉政宣誓并簽署廉政承諾書;今年4月,四川百名醫(yī)務工作者宣讀了“廉潔正直,不謀私利,廉潔從醫(yī)”的倡議書;同月,江蘇銅山縣國稅局稽查局等工作人員進行過類似的廉潔宣誓,以此來教育稅干牢記光榮使命,做好本職工作。
政府廉政與否,必要的制度建設是最為重要的一環(huán)。但值得注意的是,法律與道德并非時時對立。進步的道德同樣是法律最有力的補充,是法的精神有力的支持者與辯護者。正因為如此,在中國進行一個開放社會的法治建設的同時,仍然要不遺余力地進行公民道德文化建設。
有種觀點認為一切誓言都是形式上的,是毫無意義。這是一種關于誓言的“虛無主義”傾向。本質而論,人們對未來的任何言說都是可能有“風險”的,因為未來并沒有發(fā)生。因此,一個人在宣誓中所表達的不過是自己對未來生活的一種預言。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任何預言都有可能失靈。
有鑒于此,我們所能做的,就是盡一切可能讓好的預言得以實現。我們與其懷疑宣誓者的善意及其誓言的價值,不如在認可這些誓言的基礎上,共同促進一個誓言可以實現的良好環(huán)境。
與此同時,還應該警惕的是,一個社會對誓言的看法,將會影響到宣誓者自己對誓言的態(tài)度。每個人對世界的看法都是他人道德環(huán)境的一部分,如果誰都不相信有關“公正與廉潔”的誓言,無疑是我們建設公民道德過程中的一個巨大損失。倘使我們否認宣誓的價值,就意味著那些誠心誠意的宣誓者的宣誓,只能靠自我道德的自律,而缺少眾人道德的他律,而宣誓也在眾人的不信任中,失去了它原本積極的意義。
道德是最高的法律,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法律見證道德的底線,道德見證法律的高度。正因為此,我們相信在道德與法律之間有一條可以互相抵達的橋梁。法律之所以成為必要,就是在維護眾人認可的道德,而真正的道德,同樣應該始終如一地貫穿法的精神。正因為此,我們在廣州500名公務員的廉政宣誓中讀到這樣的字眼,“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依法履行國家賦予的各項權力;恪守職業(yè)紀律和職業(yè)道德,不徇私情,不謀私利,不濫用權力……”這與其說是道德的承諾,不如說是對法的精神的承諾。
當然,鑒于現實中不少公務人員最終違背了廉政誓言,眾多網友對宣誓行為產生不信任,亦屬情理之中。但這不應該成為我們否認宣誓本身的價值的理由,相反,這應該是我們進一步完善制度建設,讓宣誓能夠得以堅守的動力。
應該看到,轉型期的中國,正在面臨一場史無前例的制度建設與道德重構。無疑,道德的自律與法律的他律是建設和諧社會不可或缺的兩支力量。這意味著我們要在法治精神和公民道德文化建設方面齊頭并進,同舟共濟。
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