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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結婚證等 社科院一研究員3年偷渡4“老婆”

2006年07月23日 06:11

  中新網(wǎng)7月23日電 據(jù)新京報報道,中國社科院研究院原研究員鄭家棟,利用出國機會,以偽造結婚證等方法將4名女子以妻子的名義帶往美國實施偷渡。記者昨日獲悉,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終審判處鄭有期徒刑2年。

  其中一女子為其妹妹

  據(jù)法院判決記錄:鄭家棟,50歲,被捕前是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所研究員。去年7月15日因涉嫌犯騙取出境證件罪被捕。

  檢察機關指控,鄭家棟有赴美進行學術交流的機會,2002年6月至2005年4月,利用可以攜配偶前往的便利,他先后讓4人冒充自己的妻子,騙取美國大使館的赴美簽證。

  其中一名姓鄭女子是鄭家棟的妹妹。4人離境后一直未歸。

  據(jù)了解,公職人員及其家屬出國,必須經(jīng)所在單位同意,并加蓋公章。以夫妻名義申請出境的,要經(jīng)公安部門的查驗戶口,每次申請在電腦上都有詳細記載。重重把關失守,讓鄭家棟順利助人偷渡。

  去年6月,鄭家棟為張某騙取出境簽證,到北京市出入境管理處辦理手續(xù)時,被傳訊。

  17萬非法所得被沒收

  一審法院審理后認為,鄭家棟已構成騙取出境證件罪,作出判處鄭有期徒刑3年,罰款5000元,并沒收17萬元非法所得的判決意見。

  鄭家棟不服上訴,認為騙取簽證不是偷渡,自己是哲學界著名人士,被辦案人員誤導而認罪,法院應判無罪。辯護人也表示,鄭的行為屬于民間請托,不違反國家法律。

  但鄭和辯護人的意見沒有獲得二審法院的采納。二中院認為,鄭家棟積極策劃,偽造材料,組織他人偷越國境使用,這種行為不是民間請托,破壞了我國出入境管理秩序;一審法院對他所犯罪行認定無誤,罰金和沒收處罰準確,但量刑有些不妥,最終改判鄭家棟有期徒刑2年。(陳俊杰)

  鏈接:鄭家棟否認因錢犯罪

  據(jù)《三聯(lián)生活周刊》調(diào)查鄭家棟同事、中國社科院儒教研究中心黃玉順教授說,鄭的妻兒都在美國,孩子有心臟病。妻子赴美后就業(yè)困難,鄭每年的收入只有幾萬元,而妻兒在美國的生活、治療費用每年至少20萬元以上,加上社科院系統(tǒng)內(nèi)收入不高,鄭在經(jīng)濟上入不敷出。

  但據(jù)《法制晚報》報道,鄭家棟否認因為經(jīng)濟原因幫人偷渡,自稱并不缺錢,帶離出境的女性,都是曾經(jīng)多次幫助他的老家親戚和鄰居。他因為臉皮薄,耐不住央求,才答應。

  但檢察機關發(fā)現(xiàn),將李某帶離出境后,鄭收取了李某的17萬元好處費。法院對此也認定,并沒收了這筆資金。(據(jù)新京報;記者陳俊杰)

 
編輯:邱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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