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9日電 據法制日報報道,中共河北省政法委和紀檢委日前聯合發(fā)文,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實保護“打黑除惡”干警的人身、家庭和財產安全。
這份《關于在“打黑除惡”斗爭中依紀依法保護政法干警的意見》特別指出,要防范黑惡勢力誣告陷害辦案干警,嚴密防范黑惡勢力的“保護傘”利用手中權力打擊報復辦案干警;對誣告陷害和打擊報復辦案干警的,要依紀依法從嚴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要依法從重懲處。
鑒于“打黑除惡”斗爭的艱巨性和復雜性,該文件還提出,對辦案干警在“打黑除惡”斗爭中因執(zhí)行公務而采取的正當防衛(wèi)行為,有關部門要依法確認;對防衛(wèi)過當造成不應有的損害應承擔刑事責任的,要依法予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該文件要求,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受理被處理干警的申訴,對受到誣告陷害的政法干警,負有調查處理職責的部門要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及時為其恢復名譽;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補償;政治待遇受到影響的,要及時恢復其政治待遇,消除不良影響。(馬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