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六月十二日電 臺北消息:臺灣“立法院”十二日決議,于本月十三日至三十日間舉辦臨時會。經兩次表決,國親兩黨提案獲通過,臨時會將處理罷免臺灣當局領導人在內的十四項議案。
“中央社”十二日報道,這是臺灣“立法院”首度處理罷免當局領導人提案。
“聯(lián)合新聞網”報道,“立法院”當天上午針對臨時會議程進行表決,通過罷免案列為第一討論案;臨時會在本月十三日到三十日間召開。
“中時電子報”報道,十二日中午“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將罷免案排入議程,十三日報告事項后,罷免案將正式啟動。
報道指,據“立法院”相關規(guī)定,罷免案經程序委員會編入院會議程,十五天內須完成審查,被罷免人于審查前七天提出答辯書,經由二十一日、二十二日、二十三日、二十六日并案審查后,六月二十七日院會將記名表決處理。
“中央社”報道指,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十二日定調其臨時會立場為“要治水、反罷免”。
《聯(lián)合報》十二日報道,民進黨方面已表示,一旦罷免案排入議程,將全力阻擋其跨過三分之二門檻。
“中廣新聞網”的報道則引述國民黨政策會執(zhí)行長曾永權的話說,罷免案是報告事項,治水預算是討論事項,兩者可同時并行不沖突。
據了解,此次臨時會將處理議案還包括石門水庫整治預算、兩岸人民關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五年五千億特別預算等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