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5月29日電 據(jù)東北網(wǎng)-生活報報道,哈爾濱市一個糧販子陳某突然死亡后,昔日情人之母于某將陳某的妻子張雅(化名)和兒子告上法庭,只因陳某給于某打過一張10萬元的欠條。日前,哈市道里區(qū)人民法院認為,此借款系真實合法,陳某的妻兒是他的法定遺產(chǎn)繼承人,故支持于某的訴訟請求,判決張雅替丈夫償還10萬元欠款。
2005年8月10日,家住南崗區(qū)的糧販子陳某突然死亡。6天后,情人小麗(化名)的母親于某將陳某的妻子張雅和兒子告上法庭,理由是2004年11月15日陳某從于某手中借走10萬元,還打了一張欠條,約定歸還期限為次年5月。如今,他死在女兒小麗家里,此款至今未付,于某要求陳某的妻兒替陳某還債。因為,小麗的母親于某得知,張雅到陳某的債務人王某處取走了10余萬元的欠款,還繼承了陳某的住房。
陳某的妻子張雅早已得知丈夫和小麗同居多年。而且,她手中還有小麗寫給丈夫的一封情書,證明二人感情很深。為此她曾向丈夫逼問,丈夫陳某親口承認了他和小麗的婚外情,他還寫了一張257萬元的欠條,并把房子贈給了妻子,以平息她的憤怒。
張雅在小麗的母親于某向其要錢時非常氣憤。她認為,婚外情已經(jīng)給家庭造成巨大傷害,而且,丈夫是死在情人小麗家里的,她懷疑于某手中這張欠條的真實性。
據(jù)此,于某申請了司法鑒定,證實陳某所寫欠條署名確系陳某本人簽署。
日前,道里區(qū)人民法院審理認為,經(jīng)鑒定,此借條系真實合法。而且,于某就張雅和丈夫陳某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發(fā)生的借款主張權利,應當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張雅不能證明此款系丈夫的個人債務,同時婚外情和債務無關。
鑒于陳某的妻子張雅是他的第一順序法定遺產(chǎn)繼承人,故支持于某的訴訟請求,判決張雅替丈夫償還10萬元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