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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詐賭案被認定成立 胡瓜寫博客表達心聲(圖)

2006年05月25日 17:47

  臺灣著名主持人胡瓜因去年涉嫌利用監(jiān)視器詐賭一案被認定成立,擇日進行宣判,而他將面臨最高5年的刑期,并且不能緩刑。對此,胡瓜不僅發(fā)表聲明表示“起訴并不代表定罪”,還于23日到個人博客寫文字申冤。

  去年,臺灣著名主持人胡瓜利用監(jiān)視器設下麻將賭局,詐騙好友兩千多萬,此事轟動臺灣娛樂圈。此案半年來開庭多達十幾次,也傳喚了20多位相關證人,前日,詐賭案終于宣告終結,胡瓜和哥哥胡技烜、田淑玲等人被認為確有詐賭行為,至于胡瓜反告陳菁菁母女恐嚇的部分則是不成立。法院擇日進行宣判,胡瓜為此將面臨最高5年的刑期,且不能緩刑或處以罰金來代替。

  胡瓜前日在自己的博客上以一篇題為《藝人和博客的關系》表示,藝人想表達的,媒體不一定寫得清楚,藝人不是這個意思,媒體卻常常誤解成別的意思。胡瓜表示,希望能借博客的寬廣空間來表達自己的心聲,因為藝人遭到誤解時,似乎只能通過博客說明自己的真意,讓大家直接了解他們的真實想法。據(jù)悉,盡管涉嫌詐賭案已經(jīng)被法院認定,但由胡瓜主持的電視節(jié)目昨日照常在錄制外景,胡瓜本人也大膽出現(xiàn)在媒體面前,毫不回避。

  來源: 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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