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3日電 《人民日報》今天刊發(fā)評論文章指出,在中國,科研項目成了一些科研人員“圈錢”的工具,在“科研成果”的幌子下,國家寶貴的科研經費流失了。
文章說,大量科研經費流失在項目之外,此風由來已久。文章援引中國科協(xié)的一次調查稱,科研資金用于項目本身的比例僅在40%左右。對研究所和科研人員而言,項目越多,經費越多,個人收入越高,至于項目研究的成果并不重要,實在不行還可以接著申請經費。而單位科研經費的多少,也成了考核領導的政績之一。
國家審計署不久前公布的審計公告可謂觸目驚心:2004年度的審計發(fā)現,科研系統(tǒng)2個部門和45個科研單位轉移、擠占、挪用科研經費6.69億元,另外還有13個單位把3.27億元的科研經費違規(guī)出借、對外投資甚至投入股市。
文章指出,中國科技投入長期不足,這也是制約科技創(chuàng)新的一大瓶頸,然而有限的錢并沒有全部用在刀刃上,卻成了有些科研人員“圈錢”的手段。有科研人員反映,只要跟著項目,吃喝拉撒,甚至給孩子買支鉛筆都能在課題組報銷。
科研經費令人痛心地流失著!一方面,這與中國科研經費的分配機制不完善有關,相關主管部門及其主管人員擁有太大的資源分配權和項目審批權,容易造成決策不當、資源浪費乃至腐敗滋生。而一些科研單位將人員收入與科研經費掛鉤,誘使很多科研人員拼命去爭項目、爭經費。
另一方面,對科研經費的使用監(jiān)管嚴重缺位。經費下撥后如何使用,一般由項目主持人一人說了算,致使部分資金 “拐了彎”,裝進個人腰包。至于科研成果,或是湊幾篇論文對付過去,或是請幾個權威專家開個成果鑒定會,只要“表示”到位,評審專家一般都會給開“通行證”。這樣,一些科研人員就在“科研成果”的幌子下面,輕易套取瓜分了國家寶貴的科研經費。
文章呼吁,杜絕科研經費浪費,提高使用效益,應該標本兼治:科研項目立項和經費投入要納入公共監(jiān)督之下,建立規(guī)范的評審機制和程序,進一步完善科學技術成果評價方法。同時,應該抓緊建立科研經費的追蹤督查機制,對科研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專家評估,并開展財務審計監(jiān)督,防止經費的不當支出和使用。(王海鷹 王婭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