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 頁|新 聞|國 際|財 經|體 育|娛 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留 學 生| 科 教| 時 尚| 汽 車
房 產|圖 片|圖 片 庫|圖 片 網|華 文 教 育|視 頻|商 城|供 稿|產 經 資 訊|廣 告|演 出
■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經濟新聞
關鍵詞1: 關鍵詞2: 標題: 更多搜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開發(fā)商“天價拿地” 國土資源部:保持理性競爭

2006年04月01日 10:07

  中新社北京三月三十一日電(記者 阮煜琳)近年中國土地市場上幾大“天價拿地”事件備受關注,而土地拍賣會上開發(fā)商之間激烈競爭以至出現的“天價拿地”現象也引起了國土資源部高級官員的憂慮。中國國土資源部規(guī)劃司司長胡存智三十一日在北京表示,目前中國市場上出現的“天價”拿地現象屬于土地市場的非理性競爭,并呼吁中國房地產企業(yè)要保持理性競爭。

  二00五年八月,北京華潤置地以二十五點六五億元人民幣的天價拿下清河一塊七十多萬平方米的綜合用地。今年一月,北京東二環(huán)內的一塊建設用地以每平方米一萬兩千六百五十五元人民幣的“天價”被拍出。

  “最近國內一些土地拍賣會上出現一些高出底價很多的市場價格,有些甚至是‘天價’拿地,”胡存智在今天舉行的“第三屆中國房地產百強企業(yè)家峰會”上說,中國房地產企業(yè)在土地市場上要保持理性競爭,一些“天價”地塊確實反映了土地的潛在價值,但某些土地拍賣交易中確實存在著不理性因素,而這些非理性的無序競爭不僅不利于房地產行業(yè)的穩(wěn)定發(fā)展,也不利于企業(yè)自身的發(fā)展。

  “過去一些開發(fā)商囤積但不開發(fā)土地,經過幾年后土地可能會升值,開發(fā)商也因倒賣土地獲得一定收益。但今后政府將土地供給使用者后,一年以上不用的要收取閑置費,兩年以上不用就要收回!边@位國土資源部高官同時對囤積土地的開發(fā)商提出警告說,這些政策原本就有,只是過去執(zhí)行得不夠規(guī)范。今后國家各級土地部門會更加嚴格地依法行政,比如現在就有未及時交納土地出讓金的土地被收回的案例。完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廣告服務-【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備0500434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