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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部分“卡奴”到“臺灣立法院”公聽會陳情

2006年03月11日 09:03

  中新社臺北三月十日電(記者 陳立宇 路梅)受到地下討債公司暴力威脅的部分“卡奴”,十日上午選擇不躲債而是到臺灣“立法院”陳情。

  “立法委員”蔡錦隆今天上午舉辦公聽會,邀請“金管會”等相關(guān)“部會”官員出席。

  會議一開始,主持人蔡錦隆開場白說不到一分鐘便當場發(fā)飆,炮轟“金管會”只派出一名“主任秘書”參加,層級太低,對“卡奴”問題不夠重視。

  蔡錦隆接著指出,臺灣目前現(xiàn)金卡和信用卡“雙卡”逾放客戶年齡層大多在三十五歲以上,未繳金額大部分都超過百分之六十,而目前找不到工作的四十萬失業(yè)人口中,又以三十五歲以上的族群為主,這些需要負擔家計的中年男性是貨真價實的“一家之主”,卻要天天過著被討債的日子,連家屬都一起受害。當局是不是“柿子挑軟的吃”,認為這些中年人是“軟腳蝦”,比較好欺負。  

  根據(jù)蔡錦隆在公聽會上提供給媒體的統(tǒng)計資料,臺灣七十萬“卡債族”現(xiàn)平均每人負債約新臺幣一百九十萬元,銀行以百分之三至五將債務(wù)折讓給討債公司來追討,討債公司則可以獲取百分之十四至十七的利潤,約一千八百六十二億元。

  蔡錦隆質(zhì)疑,為什么“金管會”不能請銀行將給討債公司賺取的利益,直接回饋給“卡債族”。這樣問題即使不能完全解決,也可解決大部分。

  “金管會”銀行局主任秘書楊柟表示,銀行局可以管理的是銀行本身的催債行為,如果是銀行委托外公司的催收行為涉及不法,則請民眾申訴,“金管會”將會請銀行對其進行監(jiān)督,予以改正。

   “立法委員”林滄敏在公聽會上指出,臺灣銀行業(yè)現(xiàn)在最令人垢病的、就是委外的債務(wù)催收系統(tǒng) ,由于尚未有“債務(wù)催收行為法”立法,不能有效規(guī)范債權(quán)人的催收行為,許多“卡債族”因此常受到威協(xié),甚至施暴,有的連親友也不放過。造成更嚴重的社會問題。

  蔡錦隆說:“卡奴為躲債四處流串成為卡流,社會豈能祥和?”

  公聽會上,冷血銀行受害人自救聯(lián)機理事長王為仁提出批評說,“金管會”就如同“活在象牙塔里,完全處在狀況外!彼岢鲑|(zhì)問,臺灣卡債族到底有多少人?

  楊柟表示,根據(jù)銀行回報有四十萬“卡債族”。王為仁當場指出,四十萬是去年八月的資料,半年前的。  

  王為仁還認為,銀行發(fā)卡的時候從來都沒有提醒過民眾,刷卡過度會有什么危害、利息有多高,只是強調(diào)刷卡有多少優(yōu)惠,違反了消費者保護法。王為仁稱,連香煙都有危害健康的警語,辦理信用卡時銀行在契約上卻只字未提。

  蔡錦隆指出,現(xiàn)在銀行辦理各式信用卡,無任何條件限制,再配合各種“借錢是高善行為的廣告”及贈品來誘惑消費者辦卡,看看公園門口、百貨公司、加油站邊,處處都是發(fā)卡銀行的據(jù)點。

  他說,“金管會”應(yīng)拿出辦法來,限制銀行這種漫無邊際的擴點行為。

 
編輯:邱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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