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9日電 據《北京現代商報》報道,近日,有消息表示,北京市地稅局將出臺房產交易環(huán)節(jié)契稅繳納新規(guī)定(以下簡稱“契稅新規(guī)”),通過進一步完善二手房交易的最低計稅價格,限制目前市場上出現的買賣雙方虛報二手房交易價格、差價私下補齊的常見逃稅行為,從而規(guī)范二手房交易的正常價格體系。
對此,中原地產副總監(jiān)宮萍表示,契稅計稅新規(guī)出臺無疑對規(guī)范房產市場秩序起到了良好的助推作用,但是其影響力度的大小還需進一步確定是否能解決兩個方面問題,一是契稅新規(guī)的制定標準能否將已購公房和二手商品房區(qū)分開來,二是如何制定二手商品房最低計稅價格。
二手商品房急需制定最低計稅價格
宮萍認為,從目前來看,稅務部門目前辦理二手房交易繳稅時,就已經采用最低計稅價格了。但是,主要是以北京市建委定期公布的《北京市已購公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再上市交易市場價格手冊》中的價格作為二手房交易的最低計稅價格。其中沒有對二手商品房單獨列出,但事實上已購公房和經濟適用房的價格同二手商品房價格相比還是有很大區(qū)別的。
以北京市建委數據顯示,2005年1-11月份,北京市二手商品住宅買賣價格為4597元/平方米,而已購公房和經濟適用房再上市買賣價格為4209元/平方米,可見,二手商品房價格高于公房價格,特別是在對于局部區(qū)域市場,其兩者之間的差值更明顯。因此,有必要制定單一的二手商品房最低計稅價格。
另外,從二手商品房成交量上來說,成交量快速增長,其逃稅額度也在不斷上升,從而也迫切需二手商品房最低計稅價格的出臺。對此,中原地產三級市場部專業(yè)人士認為,一方面,2005年“5·11”系列宏觀調控政策的出臺,其中對營業(yè)稅和契稅的征收標準有了重新的界定,而其受稅收影響最大的莫過于二手商品房了,業(yè)主在出售房屋時出售成本增大,極大減少了消費者的出售房屋的預期利潤,為了減少支出,就出現部分業(yè)主在交稅時虛報成交價格的現象,出現逃稅現象,進一步凸顯制定二手商品房最低計稅價格的必要性.
另一方面,二手商品房的占有比重逐年增加,已經高于已購公房。隨著消費者對居住水平的不斷提高,再加之新建商品房的大量入市,其二手商品房的上市量還會增長,因此為了更好的規(guī)范二手房交易市場,也非常有必要將公房和二手商品房最低計稅價格區(qū)分開來。
最低計稅價格更新頻次及區(qū)域范圍有待變化
據了解,從目前契稅的最低價格執(zhí)行標準來說,主要是依據北京市建委的《已購公房和經濟適用房的指導價格》為準,但指導價格的更新是以半年為期限的,時間相對較長,不能及時反映市場的價格變化。因為對于一些交易熱點區(qū)域,其區(qū)域價格由于受供求關系的影響,價格變化較大。如果不及時更新,勢必會出現區(qū)域不公平現象,進而也影響到二手房交易市場真實價格體系的建立。
另外,對于區(qū)域范圍的選擇上應盡量擴大化,據北京交易信息網數據顯示,2005年全年遠郊區(qū)縣,如房山、順義、門頭溝等區(qū)域的二手房成交量比2004年上漲近7.7%,其中,有66%的成交房屋屬于二手商品房?梢姡紖^(qū)的二手房交易市場活躍勢頭不減,郊區(qū)二手房成交量不斷增長。因此在制定二手商品房最低計稅價格時其區(qū)域范圍的選擇非常有必要擴大化,這樣才能更真實、全面反映市場。
宮萍認為,隨著二手商品房交易量的不斷增大,其對稅收的貢獻率也相應增大,因此,在制定二手房交易最低計稅價格時,有必要將二手商品房單獨列出,最大程度地完善二手房交易市各種房屋性質的計稅價格體系。只有這樣才能發(fā)揮出該計稅價格的作用,更好地促使二手房交易市場價格的規(guī)范發(fā)展。(仰靜)